7天假日還勞工 砍假命令明公告失效

勞工團體今天(20日)赴勞動部抗議,要求勞動部依法公告恢復勞工7天假,並補償目前已損失的1月2日及3月29日的兩天國定假日。勞動部則表示,明天(21日)就會對外公告施行細則失效,勞工將恢復19天國定假日;不過,因失效前的行政命令仍屬有效,因此已過的2天國定假日依法不能補償。 『(現場抗議原音)砍假命令已失效,勞動部出來說明。砍假命令已失效,勞動部出來說明。』 立法院院會4月8日正式做成決議,「不予備查」勞動部所提的勞基法施行細則「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依法勞動部應在2個月內更正或廢止;不過,勞工團體20日赴勞動部抗議,批評到目前為止都還沒看到勞動部公告失效。 他們也要求,因為勞動部不當的修改行政命令,導致勞工已損失的1月2日及3月29日的2天國定假日應該補償。抗議過程勞團一度想衝進勞動部,遭警方阻擋。 對此,勞動部表示,根據行政流程,21日勞動部就會正式對外發布令釋,公告「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失效,勞工將恢復19天國定假日;不過,失效前的行政命令仍屬有效,因此已過的2天國定假日依法不能補償。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說:『(原音)因為他的失效是向後失效,向後失效的概念是之前按照當時的規定,當時是有效的規定,所以就不會涉及到說補償的問題。』 勞動部也指出,目前勞動部正在針對勞基法每週「1例1休」的修法做民調,了解各界的看法,但相關結果還沒出爐。在勞基法修法未通過之前,勞工下一個可放的假日為教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