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華航組員這次勇敢上街頭的意義,不只是為員工自己爭取權益,也為客人爭取權益,更是對台灣廣大被壓榨的服務產業呼籲「是該站起來的時候了」。
最近天氣多變,每天早上起床總覺得要咳起來了,鼻涕又直流,但感冒又要來不來的。我很害怕傳染給其他同事,所以我總戴著口罩上班。連續這樣過了一兩週,主管私下問我:「你的氣看起來很不足,是不太累了?需要跟我談談嗎?」
上週我以採訪者的身份參與了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的遊行,在現場和許多以前的同事們相見歡,他們每個人頭上都綁著頭巾、身穿白色,在艷陽之下走了一個半小時。很多組員剛下飛機滿頭大汗地趕來,卻趕不上隊伍,因此選擇在終點等待著,迎接辛苦的大家。隊伍緩緩走來,大聲歡呼迎接,每個人眼眶即使紅了,眼神依然堅定。
看著他們,雖然我有種回家了的感覺,卻覺得非常心酸。
我想起去年離開空服員工作後不久,華航新任總經理張有恒開了記者會宣布,他要在三年內把華航帶進全球Top 10最好的航空公司之一,當時他眼神堅定,對著鏡頭說,只要大家有願景,只要公司大家同心協力,這個目標一定會達成。
但過了一年,我看見同事們的班表一天比一天還慘,不但有一串一串的葡萄(一串串連飛),想換班讓自己有苟延殘喘的機會,更是整張班表動不了;我聽見同事的休時被高度壓縮,眼看還剩幾個小時可以睡覺,就又要再進公司報到。
過去飛時計算方式是從飛機起飛那刻算起、落地後結束。在我離開公司不久前,才改成了飛機「後推」算起、落地後艙門開啟結束。這個規定雖仍然不合理(因為後推前所有的服務都不算飛時),但新規定宣布後許多資深哥姐都喜極而泣,因為據說光這個小小的要求,就已經爭取了好幾年的時間。
如今資方強押員工簽一份條款,把華航空服員排除在一般勞工之外,用合約中的條文告訴他們「因為你們工作很特殊,所以我們會自己幫你們定義所謂的工作時間」。
畢業季來了,航空公司再度打著「實現夢想」的旗幟招考新員工,再度把空服員的工作塑造成最優雅最夢幻最充實的工作,現在想想真是格外諷刺。如果資方的目標真是在三年內擠進全球前十名航空公司,看來拓展航點和客源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最快的方式,就是從員工身上榨取,而且能榨多少就榨多少。
然後等到組員飛到受不了,決定對公司抗議時,再跟員工說:「再公布招募消息,就有一堆人等著替代你們。」「你們不高興可以離開,但走之前⋯⋯別忘了付違約金」。想起當時我離開公司時,心不甘情不願地賠了十幾萬違約金,原因不是因為違約金很高,而是賠給了「這樣的公司」。
那刻我知道了,什麼是資方眼中的模範員工
進公司以後,我們把生活中所有的時間安排都一手交給了公司,我們和朋友無數次爽約,因為我們不知道每個月人會在那裡,我們常在全家應該聚在一起過年過節的時候,突然地被公司抓到一個遙遠的國度,然後半夜在飯店房間裡自己吃著泡麵;我們有很多時候想報名課程,精進自己的語文能力,也可以在工作上服務得更順利。但總是因為不規律的時間而放棄,上了一堂,缺了十堂。
但我們知道這是這份工作具有的特性,因此努力換班調整時間,但班表卻因為公司越來越複雜的飛時算法而動彈不得。我也曾努力讓自己成為一個不跟社會脫節的人,想在長班輪休時,站在廚房翻翻雜誌,卻被長官斥責:「根據公司規定,在飛機上不可以看跟工作不相關的書籍」。我反問他:「那跟公司相關的書籍是什麼?」他告訴我:「只能看免稅雜誌」。
協助客人調整和搬運行李是常碰到的事情,但我們怕自己和客人受傷,所以都和客人協議「一起」搬,但有時候碰到強硬的客人堅持要我們獨立完成,礙於登機順利與否問題,許多新進空服員總是默默地照做,然後受傷。當公司發現許多組員因此而受傷,他們並沒有勇敢地告訴新進人員「不要『獨自』幫客人搬行李」,而是另外製作一個影片,教大家用什麼方法「獨自」幫客人搬行李「比較不會受傷」。
那時我知道了,公司並不希望組員增長見聞、不准許組員有想法,他們要的,只是奴性堅強的模範員工。有時候我們真的飛得好累好疲倦,覺得體力快透支了、好想跟公司說,但我們都知道,怎麼說都沒有用。
把自己賣掉當奴工,真是愛公司最好的方式嗎?
這一切到底是如何發生的?根據2015年桃園市84-1的新審查基準,除了長班外(越洋線)的航線,工時都不能超過12小時,但許多區域航線,例如飛時本身就很長的曼谷班,或是因為時常軍演而動不動就delay的大陸班等,很容易就超過12小時的限制,也就是根據這個規定,許多區域航班都違反了勞基法。怎麼辦呢?只好開始用盡辦法吃掉組員「帳面上」的休時,好規避事實上已超時的勞動。
此外,原先工時會超過12小時的航班,也因為少了以下80分鐘的休時,而變得不能住了。儘管資方不斷重申住房不變不變不變,但現今可以住房的航班,往往換了一個「班號」就可以不給住了,組員原先可以進房好好休息,卻又必須立刻回頭。空服員班表和作息都很複雜,很多人嘗試用地面上一般工作來解釋空服員的班表是合理的,我們可以用最簡單的方法,一起來想想:
舉個例來說:過去規定曼谷當天往返航班休24小時,也就是「前一個班落地+1小時,直到下一個班報到前140分鐘」這段時間要休到24小時。如今新的奴工條款規定,變成「前一個班落地(新增)+30分鐘,直到下一個班報到前90分鐘」要有12小時休息,工時少掉的80分鐘,進而影響任務與任務之間的派遣,休息時間也大大改變,而且是每一天。
如果今天你05:55到公司報到,飛一班07:20起飛的曼谷來回班,15:55落桃園,隔一天16:55可以再飛,但依照現在新規定,是04:25就可以再飛了。想想以上要幾點起床、幾點才能會到家?這樣連飛下去,哪一個組員體力不會透支?組員體力都透支的飛機,你真的敢坐嗎?
(2016/6/7 19:00更新)
針對以上內容,中華航空公司公關室於2016/6/7中午來信陳述,關鍵評論網也就文中內容採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作為雙方發表陳述之平台。
針對華航公關室來信內容,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做了以下陳述:
1. CI833休時12小時是目前排班方式計算,公關室提及的休時「24小時」為勞資協議後結果,但並未承諾「若改了班號的曼谷來回航班是否仍維持休時24小時」,在勞資會議上也不予評論。
2. 以上「更改班號」狀況,以此為例:2016年春節,「CI2833」航班組員皆不住房,也沒帶雙組組員輪班,而是一組組員一次打來回。經過組員申訴,由工會於勞資會議提出改善方式。但空服處副總表示不願意給予住房,也不帶雙組組員,原因是「這樣會多一組組員無法過年」。經過工會強烈抗議後,資方才給予不住房津貼$2,500,但是組員的疲勞飛行,仍然存在。
3. 華航公關室提及「加班費」的起訖時間為超過工時超過12小時後,但根據勞基法,超時8小時就應給予加班費。
4. 若資方聲稱休時24小時「不變」,也應是「24小時+被偷走的80分鐘」= 25小時20分鐘,但80分鐘並未減少勞務。怎麼會不變?
*
華航組員這次勇敢上街頭的意義,不只是為員工自己爭取權益,更是為客人爭取權益,以及對台灣廣大被壓榨的服務產業呼籲「是該站起來的時候了」。當你們說「不爽不要做啊」,請仔細想想,你和我的飛安,真的值得一間公司用「cost down」拿來做交換嗎?
現在開始了在地面上的工作,當起了編輯。我不能說這裡的福利有多好多棒,只要是工作,壓力照樣有。我默默地帶著口罩上班,也沒有和同事說我有多累多疲倦,埋頭工作,但我的主管問了我這個問題:「你的氣看起來很不足,是不是太累了?需要跟我談談嗎?」。
他說,他想聽聽我的聲音,讓我想起了哥哥姊姊在街道上高喊口號、爭取權益的畫面。那他們的聲音呢?又被聽見了嗎?
核稿編輯:楊之瑜
專題下則文章:
被公司要求簽署「奴工條款」 華航空服員抗議責任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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