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茲|巴特比,或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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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哲學編按:本文出自德勒茲(Gilles Deleuze)《批評與臨床》(Critique et clinique)中的〈巴特比,或句式〉(Bartleby, ou la formule)一節,德勒茲在本文評論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白鯨記》作者)於1853年發表的短篇小說《抄寫員巴特比:一個華爾街故事》(Bartleby, the Scrivener: A Story of Wall Street)。故事主角是一位在律師樓當抄寫文員的巴特比,表現良好的他一天突然拒絕接受被指派的文件工作,並說:「I would prefer not to(我寧願不了)」,之後他就整天在辦公室呆坐。以下德勒茲的分析,就集中在這句帶有強烈的不確定性的說話之上。

作者|吉爾・德勒茲
譯者|劉雲虹、曹丹紅


巴特比(Bartleby)不是有關作家的隱喻,也不是任何事物的象徵。這是一個極其滑稽的文本,而這種滑稽總是字面上的。這個文本類似克萊斯特(Heinrich von Kleist)、杜斯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evsky)、卡夫卡(Franz Kafka)或貝克特(Samuel Beckett)的故事,而且它跟後幾位作者一起構成了一個隱秘而享負盛名的派系。它想訴說的,只不過是它的文字直接表達的東西。它言說著並不斷重複的,只是「我情願不」(法:je préférerais ne pas)這句話 ,I would prefer not to。這是令這文本一舉成名的句式,每個痴迷的讀者都在相繼重複著這個句子。一個瘦削、蒼白的男人說出了這句話,令整個世界為之瘋狂。然而,這個句式的字面性又體現在哪裡呢?

 

齊澤克經常引用巴特比的「I would prefer not to」,他本人亦曾穿著印有這句說話的黑色T恤

 

首先我們會留意到某種矯揉造作,某種莊嚴的色彩:「prefer」很少被這樣使用,巴特比的老闆訴訟代理人和其他文員都沒有使用它的習慣(「一個奇怪的詞,我從不用它……」)。一般的句式更多地是:I had rather not。然而,句式的古怪之處還超出了這個詞本身:誠然,它在語法、句法層面是準確無誤的,但那突如其來的結尾「not to」使得被句子否定的東西變得捉摸不定,賦予了句式一種極端的品質,一種功能極限(function-limit)。對它的重複和堅持更是令它從整體上看來顯得異乎尋常。被柔和、耐心、遲緩的聲音喃喃道出,它形成了一團含混不清的團塊,一股獨一無二的氣息,達到了不可寬恕的境地。從這個角度上說,它同一個不合語法的句式有著同樣的力量,扮演著同樣的角色。

語言學家們已嚴格分析過被稱為「不合語法性」的東西。我們可以在美國詩人康明斯(E. E. Cummings) 的作品中看到很多類似的例子,例如「He danced his did」,正如我們不說「他開始跳舞」,而說「他跳了他的開始」。尼古拉・留威(Nicolas Ruwet)指出,我們可以假設存在一系列普通的合語法變體,而不合語法的句式是它們的極限,例如「he danced his did」是一系列類似「he did his dance」、「he danced his dance」、「he danced what he did」等正常表達方式的極限。這裡出現的不再是一個「複合詞」——類似路易斯・卡羅(Lewis Carroll)作品中的「複合詞」——而是一個「複合構造」,一股構造-流,一種極限或者張量。也許我們有必要採用某個出現在實際生活中的法語例子:某人手中握著幾顆釘子,要把某樣東西固定在牆上,他喊道:我還不夠一顆。這是個不合語法的句式,它可以作為一系列正確表達方式的極限:「我還多了一顆。我還不夠。我還差一顆⋯⋯」巴特比的句式不正是這一類型的嗎?它一方面是巴特比本人刻板症的表現,另一方面也是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高度詩化的表達,是一系列類似「我情願要這個,我情願不做那個,這不是我想要的⋯⋯」的極限。盡管它的結構是正常的,但它聽起來很不正常。

 

Herman Melville, Billy Budd, Bartleby the Scrivener, and Other Stories

 

我情願不。這個句式有些變體。有時,句式會放棄使用條件式,於是語氣便會顯得生硬一些:我想不,I prefer not to。有時,在句式出現的最後幾個場景中,它又找回了這個或那個動詞原形,這些動詞與「to」相連,將它補充成完整的句子,於是句式似乎就此失去了神秘色彩:「我情願不說話」,「我情願沒有一點理智」,「我情願不承擔辦事員的職責」,「我情願做點別的事」⋯⋯然而,即使在這些情況下,我們仍能隱約感覺到這個古怪句式的存在,它一如既往地困擾著巴特比的語言。他自己補充道,「我不是個特殊的例子」,「我沒有一點特殊之處」,I am not particular,由此指出,別人向他建議的任何東西都將是一個特殊之物,都將落入那不確定的偉大句式「我情願不」的控制之下。這個句式,它一旦存在就永遠存在,次次存在。

這個句式出現在十個主要的場景裡,在每個場景中,它都多次出現,或得到重複,或有所變化。巴特比是訴訟代理人辦公室裡的抄寫員:他不停地謄寫著,「默不作聲,臉色蒼白,行動機械」。場景一,訴訟代理人讓他核對另兩個文員謄寫的東西:我情願不。場景二,訴訟代理人讓他過去再看一遍他自己謄寫的東西。場景三,訴訟代理人親自請他跟他面對面地再看一下文件。場景四,訴訟代理人想打發他去買東西。場景五,訴訟代理人讓他去隔壁房間。場景六,某個周日早晨,代理人想回自己的辦公室,卻發現巴特比睡在裡面。場景七,訴訟代理人只是提了些問題。場景八,巴特比停止謄寫,拒絕再謄寫任何東西,於是訴訟代理人趕走了他。場景九,訴訟代理人第二次試圖把他趕走。場景十,巴特比被趕出辦公室,坐在樓梯扶手上,陷入狂躁情緒的訴訟代理人建議他做些令人詫異的工作(給雜貨店管賬,做酒吧侍應生,錄入發票,給某個好人家的小伙子作伴……)。這個句式於是迸發出來,迅速繁衍。每種情形下,巴特比周圍的人都會驚愕不己,彷彿他們聽到的是不可言說或不可避免本身。而巴特比則陷入沉默,彷彿他已經說出了一切,因此語言一下子枯竭了。每一次,人們都感覺到瘋狂的程度在加深:不「單單」是巴特比的瘋狂,還有他周圍的人,尤其是訴訟代理人的瘋狂,後者接連提出古怪的建議,他的行為也更為怪異。

毫無疑問,這個句式具有破壞性和毀滅性,它經過之處,是一片死寂。我們首先注意到它的傳染性,巴特比令其他人「舌頭打結」。這幾個不尋常的詞 I would prefer 摻入到文員和訴訟代理人本人的語言中(「你們也感染上這個詞了!」)。然而,傳染並不是關鍵,關鍵是這幾個詞對巴特比的影響:一旦說出「我情願不」(核對),他就再也不能謄寫了。然而,他永遠不會說自己情願不(謄寫),原因很簡單,因為他超越了這個階段(放棄)。可能他沒有立即察覺到,因為他還在繼續謄寫,直至場景六。但是,當他察覺到時,就彷彿受到了天啟,彷彿一個遲來的結果,這個結果早就包含在對這個句式的第一次陳述中:「您自己看不到原因嗎?」他對訴訟代理人說道。這個句式團塊的影響是,它不僅排斥巴特比不願做的事,還令他正在做的一切、他理應願意做的一切變得不可能。

 

《巴特比》曾被多次改編成電影,最近一次是2001年版本

 

我們已經注意到,I prefer not to 這個句式既不是肯定句,也不是否定句。巴特比「既不拒絕,也不接受,在衝鋒中時而前進時而後退,在話語不顯眼的撤退之中,輕微地暴露出自己」。假如巴特比不願意,訴訟代理人就會鬆一口氣,但是巴特比沒有拒絕,他只是排斥他不情願做的事(校對、跑腿……)。巴特比也沒有同意,他沒有肯定他更想做的事,也就是繼續謄寫,只是設置了謄寫的不可能性。總之,這個相繼否定其他任何行為的句式已經吞沒了謄寫行為本身,因此甚至沒有必要再對其作出否定。句式是毀滅性的,因為如同它排除了一切不被渴求的事物那樣,它也無情地排除了受渴求之事。它取消了它所針對、所否定的那個詞,卻也取消了它似乎保留的另一個詞,後者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事實上,它令它們變得面目不清:它挖掘出了一個不可分辨、無法確定的區域,這個區域在某些不被渴求的活動和某個受渴求的活動之間不斷擴張。任何特殊性、任何參照系都被取消。句式消滅了「謄寫」這一唯一的參照物——只有同這一參照物相比,才能確定其他事物是否受到渴求。我情願什麼都不選擇,勝過選擇任何東西:這不是一種渴求虛無的意願,而是意願的虛無性的增長。巴特比贏得了存活下去的權利,即一動不動地站在一堵密不透風的牆眼前。純粹的、耐心的被動,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可能會這麼說。作為存在而存在,無他。別人催促他說是或不。但如果他說不(核對、購物……),或是(謄寫),他很快就會被打敗,被認為一無是處,他就無法繼續生存下去。想要繼續生存下去,他只有拐彎抹角地制造懸念,跟所有人保持距離。他的存活方式,是選擇不核對,也由此表明不選擇謄寫。他必須否定一個,好讓另一個變得不可能。這個句式有兩個階段,並通過重複同樣的狀態,不停地進行著自我充實。這是訴訟代理人每次都會有眩暈的感覺的原因,彷彿一切又從頭開始了。

首先,人們會說,這個句式像是從某種外語糟糕地翻譯過來的。然而,如果更好地傾聽它,它的精妙之處便會否定這種假設。可能正是它在語言中挖掘出了一種類似外語的東西。在談論康明斯不合語法的表達時,有人建議將其視做有別於標準英語的方言的產物,從中可以歸納出富有創造性的規則。對巴特比來說也一樣,規則存在於這種否定選擇的邏輯中:一種超越所有否定的否定態度。然而,如果說傑出的文學作品確實總會在它們各自使用的語言中形成某種外語,那麼,在言語活動中吹過的是哪一陣癲狂的風,哪一種神經質的氣息呢?癲狂迫使人挺而走險地采取某種手段,來處理日常語言、標準語言,迫使它「交出」一種獨特的、陌生的語言,後者可能是上帝語言的投射,它主導了一切言語活動。在法國,類似的手法曾出現在魯塞爾和布里塞的作品中,在美國,則是沃夫森(Louis Wolfson)。通過派生、偏移、縮句或擴句(同標準句式相比)讓英語緩緩流淌,這難道不正是美國文學精神分裂般的使命嗎?在英國式的神經官能症中注入一點癲狂?創造出一種新的共相?必要時,人們會將其他語言召喚至英語中,讓它更好地傳遞出暴風驚雷般的神聖語言的回響。梅爾維爾發明了一種陌生的語言,它在英語下面流動,並帶走了英語。這就是外部語言(outlandish),或者去除疆界的語言,是白鯨的語言。這是《白鯨記》(Moby Dick)引起研究者興趣的原因,這些研究依靠數字和字母,依靠它們的隱秘意義,以便至少從中分離出一具非人類的或者說超人類的原始語言的骨架。就好像存在著三種前後連貫的舉動:對語言的某種處理;處理後的結果,這一結果傾向於在語言中建構一種新穎的語言;以及影響,即訓練整個言語活動,令它逃逸,將它推至自身的極限,來發現它的外在,這一外在可能是沉默,也可能是音樂。因此,一本偉大的書總是另一本書的反面,後者只有在靈魂中,用沉默和鮮血才能寫成。不僅《白鯨記》如此,《皮埃爾》(Pierre)也是如此,在《皮埃爾》中,伊莎貝爾難解的呢喃聲感染了語言,這呢喃聲彷彿持續不斷的低音,帶著整個言語活動隨她吉他的和弦和音調而動。還有《比利・巴德》(Bill Budd),天使一般、亞當一般的比利・巴德患有口吃病,口吃導致語言變形,卻令富有音樂性的、神聖的天國從整個言語活動中升騰上來。正如卡夫卡作品中那干擾了詞語回響的「痛苦的吱吱叫聲」,而妹妹已準備好用小提琴聲來回應格裡高爾。

 

Herman Melville, Bill Budd

 

巴特比也有著天使一般、亞當一般的天性,但他的情況似乎有些不同,因為他不具備一般的手段——哪怕是口吃病——來處理語言。他只能滿足於一個表面看來準確無誤的簡短句式,至多加上某些場合出現的只言片語。然而,結果、影響是一樣的:在語言中挖掘出一種類似外語的東西,令整個言語活動與沉默對峙,使整個言語活動跌入沉默之中。《巴特比》預告了梅爾維爾即將陷入漫長的沉默,打破沉默的只有詩歌的音樂。他再也沒有走出沉默,直至《比利・巴德》的寫作。每次說出這個句式後,巴特比本人也沒有別的出路,只能緘默不語,然後退回到他的屏風之後,如此一直到監獄中的最後的沉默。在這個句式之後,再沒有什麼可說的了:這個句式等同於一種手段,它超越了特殊性的外表。

訴訟代理人本人對巴特比的句式毀滅言語活動的原因進行了解釋。一切言語活動,他說,皆有參照物或預設(assumptions)。它們不完全是言語活動指示的東西,而是允許言語活動具有指示作用的東西。一個詞總是讓人聯想到其他詞,後者可以取代前者,補充前者,或者同它一起形成或此或彼的抉擇可能:言語活動正是在這種條件下受到分配,根據一系列客觀、明確、約定俗成的規則,來指示事物、事物的狀態和動作。可能還存在另一些沒有言明的、主觀的約定,另一種類型的參照和預設體系。在說話時,我不僅指出了事物和動作,還做出了行動,這些行動根據對話雙方各自的狀態,確定了我與對話者之間的關系:我命令,我詢問,我承諾,我乞求,我發出「言語行為」(speech-act)。這些言語行為以自身為參照(當我說「我命令您……」時,實際上已經在發號施令),而陳述句參照的是另外的事物、另外的詞語。巴特比破壞的正是這一雙重參照系。

I prefer not to 這個句式排除了一切可替換的抉擇,也吞噬了它宣稱要保留的東西,因此它排除了任何其他事物。它暗示著巴特比必須停止謄寫,也就是停止對詞語的複製;它挖掘出一個不確定的區域,這個區域令詞語無法互相區別,它在言語活動中形成了虛空。同時,它也令言語行為失去效用,根據這些言語行為,老闆本來可以發號施令,心存善意的朋友可以提出問題,有誠信的人可以許下諾言。如果巴特比拒絕,他尚能被認為是個叛逆者或反抗者,因此還能扮演一種社會角色。然而他的句式令一切言語行為失去作用,同時也令巴特比成為一個完全受排斥的人,無法被賦予任何社會位置。訴訟代理人驚恐地察覺到的,正是這一狀況:他意欲讓巴特比恢復理智的一切希望都落空了,因為這些希望寄托在預設邏輯之上,根據這一邏輯,老闆「預料」自己會被服從,而善意的朋友「預料」自己會被傾聽;可是巴特比發明了另外一種邏輯,一種選擇邏輯,它足以在暗中破壞言語活動的預設。正如馬蒂厄・林頓(Mathieu Lindon)指出的那樣,這個句式令詞語與事物,詞語與行動「脫節」,同時也令行為和詞語「脫節」:它割裂了言語活動同一切參照物的聯繫,這一結果符合巴特比的絕對使命,也就是成為一個沒有參照的人,那個突然出現繼而消失,既不以自身也不以任何其他事物為參照的人。正因如此,這個句式儘管表面看來準確無誤,實際上卻有著一個真正不合語法的句子的功能。

 

 

選自《批評與臨床》(Critique et clinique),[法] 吉爾・德勒茲著,劉雲虹 、曹丹紅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

原載於微信公眾號:暴風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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