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偽冒申貸1.38億 聯邦銀行遭罰600萬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國銀行員違法事件再添一樁。金管會今(26)日宣布將對聯邦銀行核處600萬元罰款,主要是該行中壢分行行員,私自偽冒多達19名客戶,申辦貸款高達1.38億元,再挪用貸放資金。除依銀行法相關規定處罰鍰之外,更命令立即解除該行員職務。


據瞭解,此名行員從92年開始從事不法行為,一直持續至去(105)年,利用職務之便,不僅偽刻印章,甚至偽冒簽名、偽開存款帳戶等,以客戶名義申辦貸款。金管會表示,本案是行員自首才發現,而這名行員會鋌而走險的原因,是個人投資失利,不法申貸金額高達1.38億元,不過未動用餘額仍有9,679萬元。


金管會指出,此案經確認後,認定聯邦銀行未落實執行內部相關作業規定,導致未能有效察覺舞弊情事,在內部控制制度上有未確實執行的缺失,已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等規定,核處聯邦銀行600萬元,並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聯邦銀行解除該名行員職務。


這起案件由於影響金額大且時間久遠,聯邦銀行內部也因此懲處15人,有2人記大過兩次、7人記過兩次、3人記過一次、3人申誡一次,最高處分層級至襄理。同時,聯邦銀行也對該名行員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


事實上,今(106)年銀行行員違法事件頻傳,包括先前土地銀行行員盜領客戶存款80萬元、日盛銀行行員挪用客戶資金逾4,000萬元、彰化銀行行員盜用日籍客戶1,000多萬元存款、京城銀行行員挪用2,650萬元等。


金管會提醒,民眾若過於信賴行員,就很可能讓行員有機可趁,且赴銀行辦理金融交易時,切勿連存摺、印鑑與網銀密碼都交予行員保管,如此一來就可能發生盜用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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