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病主法
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簡單來說,就是決定自己哪天面臨嚴重到需要插管、灌食... 等嚴重狀況時,後續要怎麼處理。透過預先的協商與溝通,先把自己的意願註記在健保卡上(與相關單位的資料庫裡),之後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來處理自己的重大傷殘或級疾病。想知道相關細節,可以參考:
懶得看文字,也可以看看Youtube。下面這段影片就是"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前,會面臨的窘境。
簽署病主法
回到主題。因為這個過程需要大量人力,所以是要提前預約的。所以,小喬在1.2個星期前就先去預約了簽署"病人自主權利法"。
要準備的東西有:
- 見證人 x 2 (人選的條件,請自己看相關連結。)
- 個人印章 (帶著,以防萬一。)
- 台幣 3000 元 (沒錯! 簽這個是沒有健保的。)
- 大約 1 ~ 1.5 小時的空檔時間
時間一到,我們就進去一個房間裡面談。成大有安排:
- 相關專科醫師 x 1
- 社工師 x 1
- 護理師 x 2
- 志工 x 1
基本上就是這樣。
只有面對過,才能感受的心情
這次跟我們一起去簽"病人自主權利法"的,除了我們夫妻兩人外,就是我的岳母。簽完之後,岳母跟我聊了他們家裡曾經發生的實際狀況。我一邊聽,眼淚差點奪眶而出。因為這實在是太真實,也太感傷。聽岳母在描述的同時,我想到我還有親戚現在也是同樣的狀況... 所以那種感覺,實在讓人很難過。此外,小喬之前去過安養機構實習,聽她描述裡面的狀況,實在讓人無法想像。即使是評等很高的療養院,裡面還是有你無法想像的情境。
綜合了上面的情況,我想我還是早早為自己做點決定比較明智。
重點Q&A
我有想到一些問題跟情境,當下問了醫師跟社工師,我覺得這也是大家很好奇的部分。(畢竟也才剛實行沒多久) 所以我先整理在這給大家參考,如果想知道更多的細節,或有其他的問題,到時也可以問問醫師、社工師跟護理師。- Q1: 簽完之後,還可以反悔嗎?
- A1: 可以。只要在你還有自我意識情況下,只要跑流程,一樣可以再次變更決定的內容。
- Q2: 如果家人已經變成植物人,可以簽嗎?
- A2: 不行。因為這個是病人"自主"權利法,當事人如果已經無法自己做主,就無法簽屬。
- Q3: 如果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可以委託別人幫我做決定嗎?
- A3: 可以。但是要簽"醫療委任代理人委託書"。
- Q4: 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方面(吊點滴、鼻胃管灌食...等),我可以自己選擇處理的方式嗎?
- A4: 可以。但這邊,社工師提醒了我,會要到啟動這"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時機,通常已經是差不多跨過去鬼門關一半了,這時候再選吊點滴、鼻胃管灌食...等,意義已經不大。所以這邊要想的是,你會要需要啟動這些營養供給方式時的"狀況",而不是單純的去選擇營養的來源。
- Q5: 啟動"病人自主權利法"時,做判斷的醫院,可以指定嗎?
- A5: 醫院的部分,可以指定。但重點是該醫院必須要有安寧團隊,才能執行"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相關照護動作。如果該醫院沒有這樣團隊,就必須轉診。
整個流程其實都蠻流暢,會花那麼多時間,主要是因為台灣對生死的方面很注重,所以在說明講解與簽屬條約時都會必較繁瑣。(社工師提到,國外是只要你個人跟醫師講好,簽一簽就結束了。)
題外話...
討論過程中,護理師會拿出鼻胃管、胃管等道具出來給你看... 我自己是感覺,這樣有種"恐嚇"的感覺;但是小喬說,這是很"真實"的,沒什麼嚇人的。或許,這也就是每個人對生死的感受吧!?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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