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羅君兒綁架案】辯方質疑不應交內地審理 法官稱部分情節在內地發現有權審 (13:49)

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綁架案,8名被告今早10時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判刑。

相關報道:綁架羅君兒8犯深圳判刑 首腦猶敦魁囚15年 港人同黨判1年10月

法官指出,被告猶敦魁、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毛小兵同犯綁架罪,包括共同策劃、入屋綁人、看管人質、勒索贖金的犯罪行為,不僅只參與次要或協助行為,依法均認定為主犯,法院根據共同犯罪的參與程度、積極性等,適當區分量刑起點。由於猶敦魁是組織者,加上在港有犯罪紀錄,量刑比其他犯人多,被判囚15年。

另外,梁起順及港人戴迅輝涉嫌隱瞞犯罪所得,分別被判3年及1年10個月。

對於審判時,有辯護律師提出案件在香港發生,且非由內地公安蒐證,不應在內地審判。法院指出,由於案件部分情節在內地發現,而且內地經合法的互通機制向香港警方索取資料,因此內地有權審判此案。

今次判刑只花不足1小時。8名犯人被押抵法院,眾人甫進庭,就望向公眾欄,盼有家人到場,但判刑未見有犯人家屬到場旁聽。其中梁及戴聽到自己的刑期後,不禁對望,面露放鬆的神情。

法院今次同樣容許香港傳媒旁聽,惟不准用紙筆記下內容,傳媒只能憑記憶記下法官判辭。

其他報道:朝鮮發暗號廣播 韓料指令殺脫北者或恐襲

其他報道:木星大紅斑風暴達1330℃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