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去年9月26日駕駛私家車途經鴨巴甸街,在駛近與荷李活道交界時,因未有減速和在「停」路標前停下,私家車失控猛烈轉向衝下斜坡,兩名英籍女途人走避不及被撞倒。意外後坐在車頭乘客座位的女司機男友為女友「頂包」,向警員訛稱自己案發時是車輛的司機,女司機則對警員訛稱自己是乘客。二人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女司機另承認不小心駕駛罪,還押候懲。
辯方求情稱,任職電訊盈科工程師的被告莊銘倫(32歲)和從事與強積金相關工作的被告黃卓然(30歲),在作出妨礙司法公正行為時,剛經歷令人震驚的交通意外,二人六神無主,不知如何是好,二人相戀6年,已到談婚論嫁階段,莊一向對女友愛護有加,因想保護女友,故作出了絕對愚蠢的行為。辯方又指本案與一般司機頂包案有別,當中並無金錢交易,也未經深思熟慮,認為不一定要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暫委法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法官明言仍傾向判處二人即時監禁,並將二人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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