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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姦網友成孕 事主稱被告聞報警即認責願迎娶 (14:49)

休班警涉嫌於去年6月乘女網友醉酒,帶她到時鐘酒店並強姦她,更令對方懷孕,事後要墮胎。案件今在高院續審,事主供稱當事主訛稱報警後,被告又承認責任稱「落仔(墮胎)幾多錢啊,你講」,更表示可與事主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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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偉嘉(30歲)被控於去年6月19日,在九龍塘律倫街漫春天精品酒店強姦女子X。

事主X今在屏風後作供,指她確認懷孕之後曾發短訊告知被告,並再度質問他二人當晚有否性交。被告當時堅決否認,又稱「恭喜」、「你成日斷片」。X及後稱,認為被告當時是諷刺她為人隨便及經常飲醉,但她強調去年3月之後沒有與任何人有性行為,而除了案發當晚,亦沒有外出過夜。

X續稱,他與社工朋友商量後決定「兇」被告,即向他訛稱已經報警。當時被告即發語音信息給X,庭上亦播出該語音信息,被告語氣輕浮、略帶不屑地稱:「班friend個個都知我哋係男女朋友⋯⋯強姦同你情我願係兩回事嚟㗎小姐,okay?」

被告在該段錄音中又稱,「落仔(墮胎)幾多錢啊,你講」、「交畀差人處理,我真係未驚過」、「另外我都無唔認」。X供稱,她當時回覆被告稱,二人從來不是情侶關係,又發短訊質疑被告不負責任,「畀時間你承擔點知都係咁,無恥到仲話我同你係男女朋友關係」。

控方讀出被告發給X的信息,被告當時覆「唔好嬲,結婚生出嚟好無」,X拒絕並稱被告只是想掩飾其罪行。X供稱,被告事後到其住所樓下,哭着承認案發當晚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與她性交,被告又再次稱可以與她結婚,想哄她銷案。X當時反駁「你呢啲咁嘅人品,點同你結婚啊」,惟X承認她心軟並訛稱會銷案,亦不打算報警。

X稱,被告承諾會支付覆診及墮胎費,但當X要求3萬元了事時,被告卻沒有過數。X表示,她當時每晚腹痛,難以入眠,遂以發泄心態傳信息給被告,包括要被告買東西,「折磨你,無錢都要買,畀你感受下母愛嘅感覺」。及後被告在陪同X求診期間大發脾氣,又聲稱已找到律師告她勒索。

X遂決心報警,被告即表示他只是想「大」她,並沒有請律師。X稱,被告當時跪在她家門外,請求她原諒,她當時亦有偷偷錄音。庭上播放該段錄音,被告當時連番求饒稱「我求下你啊,好唔好啊」,惟X未有理會並到警署報案。聆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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