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訂年改月退樓地板 3萬2160元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3日電)考試院今天再度召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全院審查會,所得替代率逐年自80%降至70%(任職年資35年),最低生活保障3萬2160元,領一次退休金的優惠存款18%,6年內降至6%。

經過8次全院審查會審查,考試院晚間審查通過攸關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將提報30日考試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至於最低保障,審查會通過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加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新台幣3萬2160元。退撫基金提撥費率法定上限則提高到18%。月退休金起支年齡65歲。

有關18%優惠存款,全院審查會通過,支領月退休金者,至遲分6年逐步全面廢除優惠存款制度(第1年降至9%、第3年6%、第5年3%,第7年降為0)。

支領一次退休金者,銓敘部版本為甲乙兩案並陳,甲案為照上述支領月退休金者方案,乙案為分年逐年調降優存利率,第1年利率降至12%、第3年降至10%、第5年降至8%、第7年降至6%。審查會通過乙案。

至於所得替代率,銓敘部版本原為,法公布施行前已退休人員,其新退休所得替代率自法公布施行之日起,逐年自75%調降至60%(任職年資35年)。

考試委員對所得替代率有不同意見,有考試委員提案逐年自80%降至70%(任職年資35年),並以10年為期進行檢討。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考試委員陳慈陽、保訓會主委郭芳煜、考選部長蔡宗珍等4人則提出自75%調降至65%。

經過表決,16票贊成逐年自80%降為70%,4票贊成李逸洋等4人版本,2票棄權。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轉述,李逸洋談到,全院審查會開過8次會議,都是秉持中立原則。所得替代率自75%降為60%的版本,有75%非主管的退休公務員受惠,應該是較公允的版本。

李逸洋說,他10幾年前曾去歐洲考察,先進國家所得替代率都在40%到60%之間,這樣較合理,也可以使基金永續。他擔心80%降到70%的版本,退撫基金可能撐不過民國130年。他所提修正案應該是顧慮到照顧年輕公務員與社會期待。

有關退休金計算基準,審查會通過版本為,法案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人員,新、舊制退休金計算基準,從最後在職的本(年功)俸(薪),調整為最後在職往前「5年平均俸(薪)額」;之後逐年拉長1年,調整至最後在職往前「10年平均俸(薪)額」。

有關遺屬年金,考試院全院審查會通過,公務員遺族不支領遺屬一次金者,得按原領月退休金1/2或兼領月退休金1/2,改領遺屬年金。

只要法定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亡故時,已累積存續10年以上,年滿55歲以上可以領取遺屬年金。公務員遺族如果領公家撫卹金或18%優惠存款,可以領1/2遺屬年金。

審查會通過,重度身心障礙公務員,工作滿15年以上,可以申請自願退休。極重度身心障礙公務人員50歲可以領月退休金,重度者55歲可以領月退休金。1060323

★更多相關新聞

考試院大翻轉年改版本 柯建銘、黃國昌齊開罵
國民黨:支持溫和漸進和諧的年金改革方案
考試院放寬公務員所得替代率 段宜康:請就近送木柵垃圾焚化爐
試院年改翻案 柯建銘:立院不可能照單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