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早處理一宗藐視法庭案件時,一名中國籍男子在庭內亮出菜刀,以普通話向法官陳嘉信大叫「無法無天!你以為我找不到你」,但見法官未有回應即時離開。警方接報到場兩度搜索,未有發現。下午6時許,疑犯余祖林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陪同下到灣仔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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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庭文件,余祖林2013年在區域法院向警務處長及三名警員提出民事索償,指控警員無故持警棍毆打及拳打腳踢,令他身體嚴重受傷,後來又在北區醫院被另一警員叉頸及出言恐嚇。法官陳嘉信認為余祖林口供不可信,而且證供前後矛盾;由於未能證明受襲,判他敗訴。
余祖林不服,向區域法院提出上訴。法官陳嘉信在2014年1月22日聆訊駁回申請。余祖林續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上訴庭2014年5月22日頒出上訴許可;至今年10月7日,法庭經研判正式頒下判案書,裁定余敗訴。
上訴庭法官認為,原審法官當日裁決,小心仔細考慮與分析過原告每項指控,以及訴訟雙方的證據和說法;而被告上訴沒有合理機會得直,案件亦不存在其他利於秉行公義的理由,判原告須向被告支付13,175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