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副議長收賄案 二審仍判無罪

台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被指控主動找業者,說可以幫忙「喬」過環評,而關年鋼鐵鍍鋅廠在前後交付了700萬元,卻仍無法通過環評,這起弊案曝光,2016年8月一審宣判郭信良無罪,今(26)日法院二審再度宣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台南地檢署起訴書,台南市副議長郭信良及擔任助理的親戚郭仲進,疑利用官田鋼鐵鍍鋅廠遭民眾抗議的事件,主動找上官田鋼鐵陳姓榮譽董事長、汪姓董事長表示可以協助通過環評,陳、汪則同意支付1200萬元,但是業者在付出700萬元之後卻仍無法通過,但是檢方已經認定郭信良和助理郭仲進已經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在2016年8月31日一審時法官宣判無罪,因為法院認為雖然郭確實向鋼鐵廠收取700萬元,但是屬於以疏通群眾和議員的活動費,雖然之後郭信良沒有辦法阻擋民眾,但是仍不足以說明其有犯意,因此判處無罪。

今(26)日法院召開二審,二審法官也持同樣的看法,維持一審無罪的判決,但是全案仍然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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