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表-111學年度臺北市夥伴教師研習
研習GoogleMeet連結:https://meet.google.com/vdb-mqoe-diu
1.各場次已報名的名單及人數(每五分鐘更新),請參閱:https://bit.ly/3CHXsk6
2.填寫完本表單請確認您的Email(包含垃圾信件),是否收到您填寫的副本,如有收到方可確定您已報名成功。
3.如需更換場次,請點選您的信箱內的"表單副本"修正連接,如果查無請來信告知更改之場次。
4.並於研習前測試電子設備功能正常(須全程開啟視訊鏡頭,並確認耳機、麥克風收音正常)。
5.請於開課前,先將您的Google帳號名稱包含您的【中文姓名】(操作教學請參閱:https://bit.ly/gchname)
6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節上下課均須於google表單簽到及簽退(09:00、12:00、13:00、16:00),時數核發以Meet系統紀錄、上線畫面、以及課程中互動截圖為主。
7.如有疑慮懇請聯繫   臺北市教專中心 黃俊崎 助理tp8620sup@gmail.com;(02)25112382#209。
8.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可至雲端空間( http://gg.gg/111tppb)下載研習資料,並自行準備線上研習相關電子設備。
9.後續研習資訊請至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http://bit.ly/tptepd

*公假派代公文,請參照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北市教綜字第111307962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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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寫,範例:市立OO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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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時數於研習結束後會登錄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報名場次(線上GooleMeet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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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蒐集與研習錄影同意聲明:我同意【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蒐集我的相關個人資料、研習錄影紀錄俾利研習時數登錄使用。 *
個人資料同意書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臺北市教專中心),為執行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相關資料之業務所需,以及未來驗證、匯入研習時數等需求,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二、臺北市教專中心,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證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研習錄影紀錄等,將本人參與研習錄影資料,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程辦研習單位因應課程需求,全程錄影記錄出席狀況並保存,不得自行編輯移作其他用途,或轉載至公共網路平台。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臺北市教專中心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需保存期間內,得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臺北市教專中心各項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之各項聯繫與通知。
四、當事人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臺北市教專中心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1.請求查詢或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因臺北市教專中心執行業務所必須者,臺北市教專中心得不依請求為之。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或有任何建議指教,請與臺北市教專中心連繫。臺北市教專中心個人資料保護申訴窗口:電子郵件:tp8620sup@gmail.com。五、 同意書之效力當您完成簽署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的內容。臺北市教專中心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之權利,內容修改時將於本表單調查及網站公告。如您未於公告後一個月內提出異議或仍繼續使用臺北市教專中心相關服務,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臺北市教專中心所更改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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