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款名稱: |
(109年)109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
宗旨: |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河洛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 |
獎補助對象說明: |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均得報名參選前點各款組別,每人每年報名參選作品總計不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前一年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論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當年度均不得報名參選。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
受理單位: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承辦人: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吳小姐
E-mail:cywu0503@bamid.gov.tw
聯絡電話:(02)2375-8368 分機1618
|
受理申請日期:
| 1.(109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報名表_自然人 109/02/05 09:00~109/03/31 17:30
|
線上申請項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