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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二號橋衝突 官嘆:而家好多人抹黑法庭 要確保有效率審訊

中大二號橋衝突 官嘆:而家好多人抹黑法庭 要確保有效率審訊

(獨媒報導)前年11月「破曉行動」,中大爆發嚴重警民衝突,學生及示威者於二號橋一帶與警方對峙,警察一度進入校園施放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等驅散,並制服多人,引發「中大保衛戰」。其中三男一女大專生否認暴動、蒙面等罪,今(22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三日審訊。

辯方有大律師一度申請短暫離庭處理其他案件,惟法官李慶年指大律師「留守係職責,缺席係例外」,辯方終撤回申請。法官主動指,現時社運案件已排到2024年,甚至要2026年才能完成,「好多政客話我哋審得慢,好多呢樣嗰樣嘅抹黑」,又說「以前呢啲(抹黑)係藐視法庭,但而家又冇人跟進」。他重申,因此「是非黑白要好清楚」、「要恪守返司法人員嘅原則」,有效率地審訊。

辯方申短暫離庭 官:大律師「留守係職責,缺席係例外」

拘捕首被告陳起行的警員19545蔡樂燊,約於今日下午3時作供完畢,控方即表示,今日原定七名證人已全部作供完畢,「今日好有效率,我哋而家冇證人」。

控辯雙方其後商討案件管理的問題,代表陳起行的大律師許卓倫表示,由於與陳相關的證人應已作供完畢,申請明天短暫離去處理另一宗案件。法官李慶年即回應指,大律師在審訊中「留守係責任,缺席係例外」,擔心雖然陳的案情已完結,仍有機會出現突發情況,「錯過咗好危險」,要捍衛被告利益。

許解釋,其當事人並不介意,惟李官指:「佢唔介意啫,但把關係我。」其後又說:「佢(首被告)邊會話你唔好走啊,你代表佢啊嘛」,引來哄堂大笑,坐在被告欄內的陳起行亦失笑。

社運案排期至2024年 官:而家好多人抹黑 要恪守司法人員原則

李官指,許的申請並非特殊或例外情況,許同意,只是希望法官能通融。李官多番說,「其實我好想通融你」,但擔心會破壞原則,「好怕通融咗你一次之後,就返唔到轉頭」;又指法律界圈子窄,其他「古靈精怪」大律師又會說「點解通融佢又唔通我」。

李官一度問,許要處理的案件是否社會事件案件(social event case),許指不是,李官即謂:「咁更加啦!我以為social event case,仲可以考慮。」

許其後承諾,除是次申請外,不會再有其他缺席申請,李官即指:「哇你仲可能預告!你知唔知而家社運案排到2024年,有機會2026年先完得哂。好多政客話我哋審得慢,好多呢樣嗰樣嘅抹黑。以前呢啲係藐視法庭,但而家又冇人跟進」,重申因此「要恪守返司法人員嘅原則,如何有效率地審訊」、「是非黑白要好清楚」。

李官一度提出其他處理方法,惟許大狀最終撤回相關申請。

案件明早續。

現時已有多宗涉及「反送中」運動的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案件排期至2023年才開審,包括9.29反極權遊行發生於金鐘道的案件、7.1 佔領立法會11.12中環「和你lunch」、大興行動基地不明氣體事件及多宗11.18於油麻地被圍捕的案件,其中最遲一組被告更排期至2023年12月開審,審期跨越2024年。

案件編號:DCCC362/2020

第一日審訊:
四大專生否認暴動今開審 控方:憑身處現場、裝束及逃跑裁定參與
涉棄保潛逃女子仍出現於控方陳詞 官:公平審訊係咪容許咁做?

第二日審訊:
警指斜坡上有示威者「埋伏」及辱罵警察 遂展示橙旗
學生指屬「大學範圍」要求警方退後 警:呢度啲人唔走,我哋都唔會走

第三日審訊:
警認被告被捕後多處擦傷紅腫 不肯定「激烈反抗」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