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青紅燈》囤房稅因地制宜

2021/12/01 05:30

房屋稅本來就是地方稅,加上各縣市房市大不相同,若由中央訂定全國一致的「囤房稅」,反而讓問題複雜化,最好做法就是「因地制宜」,由各縣市視情況調整。(示意圖,資料照)

國內房價高漲,尤其台南市及高雄市在台積電加持下,近來房價漲幅驚人,因此台南、高雄陸續推動「囤房稅」,加重多屋族的房屋稅。事實上,房屋稅本來就是地方稅,加上各縣市房市情況大不相同,若由中央訂定全國一致的「囤房稅」,反而讓問題複雜化,最好的做法就是「因地制宜」,由各縣市視情況調整,台南及高雄就是最好的例子。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依房屋現值乘以稅率計算,自住房屋稅率1.2%,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1.5%至3.6%。因此,地方政府若想加重房屋稅,除了調高房屋評定現值之外,也可以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而且,地方政府若認為非自住房屋稅率上限3.6%太低,根據「地方稅法通則」,可按原稅率上限於30%內調高,等於可以調高至4.68%。

目前台北市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課徵2.4%、3戶以上課徵3.6%,也就是所謂的「囤房稅」。台南市也提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預計自2022年7月起,非自住房屋5戶以下每戶課徵2.4%、6戶以上每戶課徵3.6%。高雄市日前宣布推動囤房稅,最快今年將自治條例送交議會審議。

不過,相較歐美等國,台灣不動產持有稅的有效稅率仍偏低,究其原因,就是稅基偏低,包括房屋稅、地價稅都有這樣的問題,因此核實評定稅基相當重要。然而,全台房價、地價上漲之際,有的縣市房屋標準單價幾十年沒有調整,有的縣市甚至大幅調降公告地價20%,地價稅不升反降。因此,財政部正思考房屋稅稅基評定須報部核定或備查,確實是個可行的方向,內政部對地價稅或許應考慮比照辦理。(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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