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建商總坪數灌水,內政部拚修法「停車場、車道不可計入樓上公設」

防建商總坪數灌水,內政部拚修法「停車場、車道不可計入樓上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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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29)日表示,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停車場及車道不可以計入樓上公設」的相關修法。

建商把車道、車位納入公設是常見的灌水總坪數的手法,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29)日表示,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停車場及車道不可以計入樓上公設」的相關修法。

內政部拚修法:停車場、車道不可計入樓上公設

《聯合新聞網》報導,公設比過高議題備受朝野關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日列席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確實有些瑕疵要檢討,像是車道、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並表示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相關修法。

花敬群昨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住都中心於居住正義議題中扮演之功能與定位」。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提及新成屋的公設比對消費者很不公平,像是對沒有開車的人來說,車道算入公設比就沒道理。

《自由時報》報導,莊瑞雄表示,另外像健身房、彈琴設施等公設,不是每個住戶都會用到也全算入公設比,應分開計價,對消費者較公平。

花敬群表示,因購屋是用總價,若規定公設要比主建物便宜,只是先射箭後畫靶,所以差別計價的邏輯,在實務上無法降低價格。花敬群強調,應降低公設的面積,才有辦法降低價格,目前修法方向是停車場及車道不可以計入樓上公設來算,法案正在準備了。

花敬群:包租代管已媒合逾1.5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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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圖)29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

登記車位坪數過小,當心被建商扒兩層皮

《中央社》報導,對此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公設分為「大公」與「小公」,大公是指全體住戶共同持分、能夠共同使用的空間,像是大廳、管理室等;小公則是指由部分住戶共同分擔,像是電梯間、走道等。

陳傑鳴說,建商把車道、車位納入公設,是常見的灌水總坪數的手法。像是把車道、車位灌到大公,讓所有住戶負擔這可能用不到「公設」,然後,又把車道、車位賣給有買車位的住戶,等於同一產品賣2次,衍伸許多交易糾紛。未來若修法不納入公設,將有助於減少這些灌水的狀況。

《聯合新聞網》報導,房產專家SWAY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8坪以下,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SWAY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一些看不到的角落、閒置空間,常遭建商擅自挪用,如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還被檢舉而拆除;他建議官方應表列清楚,哪些設備屬於全體可分擔的公設。

張金鶚:公設不該完全不算錢,但應公開透明、分離計價

《經濟日報》報導,房產專家、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昨日受訪時表示,問題關鍵在公設資訊非常不透明,但台灣國情是採單坪計價,折衷方式可採「分離計價、資訊透明」。

張金鶚表示,他主張公設不應該完全都不算錢,但應公開透明、分離計價,例如一個停車位要賣多少,只要做到「分離計價、資訊透明」,剩下就發揮市場機制,讓消費者自己選擇。

《經濟日報》報導,政大地政系主任孫振義表示,建案地下室也會包含消防、機電、汙水、資源回收等設施與空間,因此若能將車道、車位範圍分割出來,視個案讓買車位者分攤停車場公設,爭議會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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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