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IVE生管汽油彈罪成 獄中錯誤申請覆核聆訊 辯方改為申請覆核保釋決定遭拒

IVE生管汽油彈罪成 獄中錯誤申請覆核聆訊 辯方改為申請覆核保釋決定遭拒

(獨媒報導) 21歲IVE男學生涉前年管有兩支汽油彈,他自辯時稱以為是運送紅酒,並不知是汽油彈,更指遭一名警長設局陷害。經審訊後,男生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4個月,申請保釋候上訴被拒。辯方今透露,被告原打算就定罪及判刑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但他在服刑期間疑與懲教人員溝通有誤,故錯誤入紙申請覆核聆訊,因此法庭撤銷今天的覆核聆訊。據悉,被告稍後或會向高院申請保釋。

辯方今申請改為覆核裁判官拒絕被告林偉豪保釋的決定,並稱被告希望繼續學業,但裁判官屈麗雯接納控方指,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4條,今天申請已超過14天期限,而且有關申請須以書面作出。屈官亦考慮到被告在申請覆核時沒有提及與保釋相關,因此拒絕辯方申請。

裁判官屈麗雯早前裁決時指,沒有證據顯示涉案警長設局,警長在庭上否認設局,律政司早前亦決定不檢控警長,警長最終復職。相反被告自稱鼻敏感聞不到汽油彈的說法不可信,運送途中多處令人起疑,自稱謹慎的被告卻無視,裁定他罪成。辯方早前在庭上表示,曾向涉案聯絡被告的中間人發出證人傳票要求傳召,但最終都無法聯絡。

案件編號:WKCC827/2020

裁決
IVE生運汽油彈罪成 裁判官指無證據警長設局 強調「律政司無檢控」

審訊第五日
汽油彈設局案 控方稱「合法誘捕」 辯方炮轟「不折不扣砌生豬肉」

審訊第四日
律政司不檢控涉案警長 復職逾一年

審訊第三日
控方狂質IVE生早知攜汽油彈 手機不跟身避免意外引爆

審訊第二日
辯方大狀質疑警員一早知情 女警否認
中間人爆料警長「力sir」操盤 事成後擔心「黑食黑」被出賣

審訊第一日
汽油彈設局案 警長親自帶隊 無故消失一小時IVE生被捕立即現身
IVE生稱被警長設局 應徵送「貴價酒」變運汽油彈 控方不傳召警長

相關報導:
大專生涉攜汽油彈還柙 數日後警長被揭疑「編導」 控方今不反對保釋
21歲學生涉藏汽油彈 後揭案件疑「編導」控方稱調查完成押後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