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五巨頭接招!歐盟推出史上最嚴《數位市場法》,電子商務、網路廣告、app商店、即時通訊全都管!

2022-03-2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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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谷歌(AP)

Google,谷歌(AP)

Google、Meta、蘋果、亞馬遜、微軟靠著自身環環相扣的服務與產品、極度龐大的資源來控制使用者、壓制競爭者,因此宰制全球數位市場,獲取天文數字利潤。但它們即將面對一個強悍的對手:歐盟24日擬定一套《數位市場法》,將下重手整治「矽谷五巨頭」的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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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1年4個月的協商,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與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的代表24日敲定《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的細節內容,預計今年下半年就會正式上路,執法目標鎖定市值超過750億歐元(830億美元)、在歐盟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歐盟使用者超過4500萬人守門人平台(gatekeeper platforms)業者,也就是矽谷五巨頭

電子商務、網路廣告、app商店、即時通訊⋯⋯全都管!

DMA監管範圍涵蓋電子商務、網路廣告、app商店、即時通訊等數位商業服務。立法精神在於防範不肖業者濫用使用者資料、限縮使用者選擇、壓制市場競爭者。違反DMA的業者如果是初犯,最高將繳納相當於其全球營收10%的罰金,累犯則提高至20%。以矽谷五巨頭而言,相當於數百億美元。

舉例而言,未來Google收集使用者個資、發送定向廣告(targeted ads)必須得到你我的同意;蘋果(Apple)必須開放iPhone與iPad上的app下載平台與支付方式,不再由其自家的App Store壟斷。亞馬遜(Amazon)不得使用從其平台上其他商家收集的資訊。WhatsApp必須對其他即時通訊app如Signal、Telegram開放門戶。

布魯塞爾效應:歐盟帶頭,全球跟進

歐盟向來是全球監管數位業者商業行為最嚴格的地區,其立法也會對其他地區的立法工作形成示範作用,學界稱之為「布魯塞爾效應(Brussels Effect)」歐盟內部市場專員(European Commissioner for Internal Market,相當於部長)布雷頓(Thierry Breton)說:「我們的資訊空間一直有如『無法無天的蠻荒西部』,現在歐盟要終結此一亂象。世界各民主國家都可以參考這個新的架構。」

DMA可謂承先啟後:歐盟在2018年推出《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大幅提升個資保護水平,將境外企業納入適用範圍;下個月,歐盟將推出另一套新法規,強制要求Meta(臉書、Instagram、WhatsApp)等社群媒體業者加強管理自家平台。

之後各方將關注矽谷五巨頭的母國美國,國會敲鑼打鼓舉辦聽證會之餘,是否也會跟進立法,強力管制這些「大到不在乎(too big to care)」的數位業者。矽谷業者與拜登(Joe Biden)政府都聲稱DMA有刻意打壓美國科技業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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