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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9人涉助游繩者離開 4人開審前認暴動、一人認危駕

【理大圍城】19人涉助游繩者離開 4人開審前認暴動、一人認危駕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有人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輛車,並拘捕車上的人。19人合共被控7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一人另被控危駕,其中14人上月遭加控暴動罪。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開審。4人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惟同意案情需時處理,將於明天才庭上讀出。餘下15人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和暴動罪,將於下周一受審,屆時將處理法律議題。所有被告皆獲准保釋。

4人承認暴動 另一罪獲准存檔法庭

次被告林斌(20歲學生)、第七被告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第九被告利文熙(20歲學生)及第十九被告陳宇晴(17歲,學生)承認一項暴動罪。他們另面對的「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控方表示需時處理案情,區院法官王詩麗押後至明天(2月3日)讀出案情。

15人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罪 押後至下周一開審

餘下15名被告: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 、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地盤工人)、麥韜(25歲,文員)、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陳鎮洋(32歲,建築安全主任)、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員)、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外賣員)、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則分別否認7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其中10人:伍偉楠、梁卓鋒、麥韜、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另否認暴動罪。

辯方表示,因在早兩天才收到控方有關法律議題的專家報告,當中涉及科技專業用語,需時研究,「冇可能今日即時處理」,故申請押後至下周一再處理法律議題,獲王官批准。

第十三被告承認危險駕駛 待妨礙司法公正審結才判刑

第十三被告陳鎮洋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惟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繞道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

王官將被告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本案審畢後處理,期間被告獲准保釋,惟在控方申請下,遭施加一項保釋期間不准駕駛任何車輛的條件。

案情指被告嘗試倒車逃走 警員曾拔槍警告

同意案情指,案發晚上約9時,東九龍秀茂坪第二梯隊及刑事應變小組小隊人員行經公主道天橋往海底隧道方向時,發現理大連接X座和Z座的行人天橋一帶發生事件,故前往公主道行車天橋的交界處。

案情指,當時陳鎮洋正在駕駛一輛白色輕型貨車,車上另外有6名人士。當警員8092看見被告神色慌張時,遂上前指示被告停車,但他沒有理會,嘗試倒車逃走,險些撞向警員。

案情提到,被告將車頭扭向左邊的石壆,致警員8092 後退至天橋護欄,後面便是半空。警員拔槍警告,但被告仍沒有理會,繼續倒車,直至撞到另一輛車牌為「CUBABABA」的私家車。被告和車上的人其後被警方制伏。

「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除何英傑、冼宏俊、林施雅、張頌熙及陳鎮洋外,其餘14名被告上月遭加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313、573/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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