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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罪科高級督察被指強吻懷孕店員 被控非禮申索醫療報告 官准 7.19 再訊

防罪科高級督察被指強吻懷孕店員 被控非禮申索醫療報告 官准 7.19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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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防止罪案科一名高級督察,被指 2021 年 11 月休班時在尖沙咀美麗華一期廣場內,強吻懷孕 3 個月的店員,並於事後向店員及其丈夫提出以百萬元和解、放棄追究,被控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周二(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沒律師代表,自行申請押後 14 周,以待索取精神科相關醫療報告。控方指一般只需 6 至 8 周,裁判官最終批准押後 8 周至 7 月 19 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准以 10 萬元保釋,每周需到警署報到 3 次。

被告現已停職 准保釋候訊

被告申請押後時指,他獲伊利沙伯醫院診斷為有適應障礙,其所聘用的私人律師建議他再接受檢查,申請押後 14 周,至 8 月 30 日再訊。控方不反對押後,但稱一般索取醫療報告只需 6 至 8 周,被告申請 14 周「係長好多」。

裁判官同意,擬縮短押後時間。被告遂稱因所聘律師要 8 月才有空,被裁判官指「你可唔可以搵第二個」,並訂定押後 8 周。

被告李卓賢(33 歲,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停職),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控罪指稱他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 2 樓的一間店舖內猥褻侵犯 X ;並在同日同地向 X 及其丈夫 Y 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 X 不追究針對他的猥褻侵犯案件。

KCCC16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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