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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圍警總刑期上訴案轉介至上訴庭 周庭撤回保釋申請 拭淚離開

6.21圍警總刑期上訴案轉介至上訴庭 周庭撤回保釋申請 拭淚離開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和林朗彥在前年6.21圍警總案中,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分別被判囚10個月及7個月,現正於監獄服刑。兩人就刑期提出上訴,今日(23日)被解往高等法院應訊,惟法官陳慶偉指,案件將轉介至上訴庭審理,並會盡快排期聆訊。據知現時「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尚未有判刑指引。

經休庭後,周庭和林朗彥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決定撤回保釋申請,以等候上訴庭指示。周庭今日束起馬尾,頭髮長度及肩,等待再開庭期間,坐在犯人欄內的她不禁落淚。散庭後,周庭望著旁聽席上的親友,一邊拭淚一邊被帶走。

按照程序,裁判法院的定罪和刑期上訴案件一般會交由高院原訟庭審理。據了解,雙方皆沒有主動提出轉介案件至更高一級的上訴庭。

此外,近期亦有另一宗示威相關的上訴案轉交上訴庭審理。地產經紀陳俊傑被指管有48條索帶,裁判官鄭紀航於去年8月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5個月2周。陳向高院原訟庭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惟律政司申請將案件轉介至上訴庭處理,盼上訴庭就條文定義作出詮釋,及就控罪訂立量刑指引。

案件編號:HCMA37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