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開學代理教師被追回7533元薪資,立委籲教育部別放任「留停自助餐」陋習

延後開學代理教師被追回7533元薪資,立委籲教育部別放任「留停自助餐」陋習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教育部雖已修法杜絕「權利濫用」,但仍難防有心人,且「諮詢小組」成員是由學校職員組成,認定基準要鬆、要嚴,各校不一,在學校環境中有時也不想得罪人。

因為防疫關係,今(2021)年中小學生延後開學,有位代理老師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開學當天接到校方電話,要她繳回5天共7533元薪資,因為延後開學聘用期也延後;然而原本請育嬰假的正式老師,得知延後開學5天就向校方申請復職,只為領那5天的薪水,但她卻必須繳回溢發的薪資,讓她深深感覺代理老師不被尊重。

此發文也引起熱議。立委范雲表示教育部應修法,避免教師濫用留停制度,並進一步保障代理教師的權益。

代理老師一年只有10個月薪水

這位發文的代理老師表示(該老師後來已將臉書發文隱藏),因為她的職缺是正式老師育嬰留停的缺,但是這個正式老師請育嬰假只請學期間,寒暑假都復職回來領薪水。

讓她非常生氣又悲傷的是,政府給正式老師待遇極佳,請假可請學期間,寒暑假回來復職領薪水,但不用做事、不用備課,也不用進學校,開學當日再繼續請假。而她作為代理老師,寒暑假都要備課卻沒有薪水,整年等於少了3個月薪水。

而下面的網友則有人替她抱不平,認為這制度實在對代理教師太不公平,但也有人認為「沒辦法自己選的,只能繼續努力,趕快考上正式老師,不然就乾脆別當老師了。」

依據現行制度,正式教師若因病、侍親,或要照養3歲以下子女,可申請留職停薪。其實早在5年多前,就有相關爭議,教育部人事處100學年度時統計曾發現,全國2341位請育嬰假的教師中,260位選擇在寒暑假時「復職」,約有比例將進一成的老師這樣做,雖然不用去學校上課,也有薪水可以領;然而近年因育嬰留停不用上報,已無相關統計數據。

近年來因為少子化和年金改革的影響,許多學校減班、老師延後退休;而「代理老師」成為多數想當老師的人在準備時期的選擇。他們從師範體系大學或是取得資格後,一邊在各級學校當代理老師,一邊準備正式老師的考試「教師甄試」,然而因為各學校開缺少之又少,競爭非常激烈,這段準備期可能會長達3到5年;有些人甚至考了10年以上,都還沒考上任何正式老師的缺,這也是「流浪教師」一詞的由來。

而代理教師是個怎麼樣的工作呢?從這篇代理老師的引起廣大迴響的貼文當中可略知一二,代理老師的薪水跟正式老師不同,是「做多少算多少」,按照實際代理的月數每個月發薪水,也就寒暑假期間沒上課就沒薪水。而且代理教師的敘薪不像正式老師一樣會逐年調薪,也沒有正式老師的「育嬰假、年終獎金」等福利,雖然代理老師的工作量可能比正式老師還要多,但薪水大概只有正式老師的一半。

這也是全國教師總工會多年來的關注議題之一,他們在去(2020)年就曾指出,依據調查109學年度只有嘉義市、金門縣給所有代理教師一整年的聘期,其他縣市代理教師可能只聘10個月,而有部分縣市的代理教師必須兼導師,或是行政職如擔任學校處室的主任或組長,才會給完整1年聘期。然而多數的人為了「未來的飯碗」都還是會選擇忍氣吞聲,熬過這段時間。

全國教師總工會當時也強調,根據教育部規定,代理教師的本薪、加給及獎金支給基準應由教育部訂定,但教育部卻於2016年1月26日以公文告知縣市政府,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代理教師的敘薪標準,應由各縣市政府應自行訂定。全教總認為教育部此舉已牴觸規定。

教育部:已修法保障,會想辦法補助代理老師整年薪水

這次的「育嬰留停」爭議事件,教育部回應時則表示,在2016年8月26日時,就針對這種情況,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明訂已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者,必要時服務學校得組成「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作為學校核准該教師留職停薪的參考。

教育部也表示,雖然現在相關的權限回歸各地方縣市政府,但教育部多次邀集地方討論,並促成各地讓「兼行政職」的代理教師有完整聘期,為降低教師流動率,也補助七縣市(台北市、高雄市、嘉義市、基隆市、屏東縣、宜蘭縣、金門縣)讓代理教師可領完整年薪;各地方政府均已實施再聘制度;對於暑假期間未給薪情形下,學校不得要求代理教師到校工作。

國教署未來也會持續透過經費補助方式,引導地方政府盡量朝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聘約期程一致方向處理。

不過《聯合報》報導,1名國小校長就坦言,教育部雖已修法杜絕「權利濫用」,但仍難防有心人,且依個案不同,育嬰假又是法定權利,正式教師也可能是真的有需求,一套法無法約束每個人。加上教育部規定的「諮詢小組」成員是由學校職員組成,認定基準寬鬆嚴格各校不一,在學校環境中,有時也不想得罪同事,可能不會太嚴格。

范雲:教育部應修法進一步保障代理老師權益

立委范雲則表示,從2013年有制定辦法開始,「留職停薪應以學期為單位」已是教育界眾所皆知的「根本原則」;2016年修法目標也很明確,一方面要學校確實把關,不要再讓此陋習延續,後續也多次發函給所有縣市教育局和學校,重申應盡力避免陋習,不要再造成外界觀感不佳及誤解,但仍有學校卻依然故我。

對於這樣的留停制度,范雲認為,教育部應進一步解決問題,她提出3點要求:

  • 應對部分正式教師「留停自助餐」的情形進行分析調查,了解到底有哪些縣市及學校仍不把關,放任陋習持續,並確實督導改善。
  • 立刻研擬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遇到已於寒暑假復職又以同樣原因申請留職停薪的狀況,學校「應」組成諮詢小組、並納入熟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專家學者或主管的勞動機關代表,而不是停留在現行法規的「必要時得」組成,藉此減少各方爭議及誤解。
  • 立刻研擬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理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訂聘期如有變動,應於10日前告知代理教師,以保障代理教師的權益。

范雲強調,代理教師權益保障不足的問題存在已久,這真的需要教育界整體勞動思維的改變。對於許多代理教師所遇到,每年都必須為工作及續聘煩惱,以及無法取得完整全年度聘期及薪資的問題(名義上聘任一年但實際上薪資及聘期只給9到11個月),都已在去年提出預算案,會持續監督教育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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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羅元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