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鄭家純公開性騷擾經過,將用IG精選動態永久保存所有被害者故事

「雞排妹」鄭家純公開性騷擾經過,將用IG精選動態永久保存所有被害者故事
Photo Credit: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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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現在的公司單位通常都有性別平等委員會,若員工認為在職場上遭受到性騷擾,可提出申訴,若擔心加害方為公司老闆或其他高階主管,案件有可能被草草帶過,這時建議打110、113或直接去警局報案,就不用擔心吃案的問題。

「雞排妹」鄭家純日前於臉書揭露,主持尾牙遭主辦公司老闆當眾騷擾,當天同台男藝人、金曲歌王翁立友也在台上觸碰她臀部,在網路上引發連日討論,也有許多網友說出自己遭受性騷擾的經過。

鄭家純今日出席投資的影集《和平歸來》記者會,首度面對媒體,出場時眼睛稍有浮腫,她宣布今天要做出一項新的行動,那就是把所有傳訊息給他、傾訴有被性騷擾的人,都放在她的Instagram精選動態永久保存。

事件是怎麼發生的?

鄭家純1月30日於臉書接連發文,稱1月29日主持尾牙,主辦公司的老闆喝了幾杯酒後,講話開始不禮貌,在台上持續騷擾,把低級當有趣,稱「妳單身喔,雖然我結婚了,但我可以為了妳離婚喔。」「加碼數字隨便妳喊,因為妳是未來老闆娘。」

除了言語,鄭家純也說該公司老闆在台上被員工拱「親她一下」,她只能順著氣氛,親老闆的手背,但老闆仍繼續糾纏,她堅持走完抽獎流程。

該臉書貼文在網路上發酵後,有自稱該公司員工的網友回覆,稱「老闆不是這樣的人」「只是現場炒熱氣氛而故意開玩笑」,也說現場有藝人,如果真的是性騷擾應該會「為你發聲」,但鄭家純進一步指出,在場唯一的男藝人「搶先老闆一步,在台上伸手吃我豆腐了」。

鄭家純昨(2)日接受《聯合報》採訪,指出當天表演的男藝人翁立友,是老闆麻吉,在她介紹翁立友上台後,翁立友隨後叫住她,理由是穿著一身紅旗袍的鄭家純和穿著紅西裝的他服裝相襯,希望她能站在台上陪他唱歌,不只更改歌詞,把「不夠時間好好來恨你」改成「想你」,結束對唱後,更以左前臂滑過鄭家純的屁股,鄭家純當場愣住,不敢相信自己身後傳來的觸碰感,而翁立友大力稱讚她主持表現好,還說:「我一定要為了妳開一間公司。」

鄭家純也提到,節目開始前她被老闆詢問姓名、索取聯絡方式,委婉拒絕後,就聽到老闆所在的主桌傳來髒話聲,她說「從那一刻我就知道,今天這個局就是地獄。」礙於工作必須完成,鄭家純只能在孤立無援的狀態下,強顏歡笑繼續主持。

鄭家純昨日也直接在臉書披露,該公司為「強勝有限公司」,據稱是一間「線上博弈」公司。

遭點名後,翁立友經紀公司豪記唱片昨日率先發出聲明,稱「一切的舞台效果,都是為了演出更為生動活潑」,也強調翁立友自出道以來,尊重女性、潔身自愛,從無任何緋聞發生,也稱助理對演出全程都有紀錄,公司已經委託(律師)事務所在做蒐證的階段,進入法律程序後是非黑白將揭曉。

翁立友今日也發出聲明,稱雞排妹若感覺自己權益受損,會力挺她提出告訴,替她爭取應有的權利。

不過鄭家純今日出席活動,表示過了2天強勝公司和翁立友都未私下聯絡她道歉,她表示自己不缺新聞,不需要炒新聞,對於性騷擾事件被質疑,她表示自己提出尾牙當天手卡當證據,公關公司也出面代替強勝老闆道歉,卻仍被質疑事件真實性,她直言「就算我告了,告贏了告輸了甚至自殺了,不相信的人還是不相信我。」她選擇不提告,希望可以透過這次事件,讓過往遭受過性騷擾的人一點點勇氣,就值得了。

網路怎麼看?

鄭家純公開遭騷擾經過後,網路上也有許多正反兩方的聲音。除了有人支持她說出經歷,也有部分網友不埋單:「真的言之過早,維基百科的鄭家純,每一年都有問題,倒不如等真相出來再來支持」、「鄭家純很會炒話題 ,我覺得言之過早」。

有網友更貼出鄭家純2019年上節目談性騷擾,說自己因為對臀部不滿意,去醫美診所,被醫生用手拍屁股,因為醫生很帥,她覺得很爽,稱鄭家純如今跳出來指控翁立友性騷擾,是因為「翁姓歌手不夠帥嗎?還是因為他不是醫師?」稱「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前民眾黨立委候選人何景榮也在臉書上轉貼梗圖:

不過,立委賴品妤表示,鄭家純在面對性騷擾時的應對已經是非常聰明、迅速,更多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遇到性騷擾其實無法反應如此快。她也稱,可悲的是,即使受害者已經手腕高明,卻還是要因為自己被騷擾而被批鬥;為什麼不去罵那些無聊當有趣認為自己有權力這樣騷擾別人的傢伙?這些人就是變相在支持加害者,受害者永遠無法「合格」。

律師呂秋遠則指出,性騷擾在認定上,經常是以被害人的角度判斷。因此,不要以為這是善意的關心、酒酣耳熱之下的戲語、無傷大雅的玩笑,否則,只要有具體證據,就會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的問題。他也呼籲被害者,「不要檢討自己」,以為是因為自己行為不妥或是打扮不當,才會引起這些人的攻擊。

前財經記者胡采蘋在臉書上也稱,小時候有一次跟一個學長去誠品書店,在書櫃旁邊講話時學長突然跳到她背上,她嚇了一大跳,心想「你是瘋了嗎」,但現場人多,她擔心引人側目,就沒說什麼,胡采蘋說,其實她也無法認定「那是不是性騷擾」,但後來她就不想找學長出去玩,把這件事告訴同學,但沒想到,同學去問了那個學長,那個學長竟然說:「我不喜歡她ok?」

遇到性騷擾,如何尋求法律途徑?

《聯合報》報導,律師翁嘉君表示,若主辦方老闆真的提到「親一下」、「親了可以加碼」等,其實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可成立性騷擾,受害者得提出行政申訴或刑事告訴。

翁嘉君也表示,性騷擾常發在突然的情況下,要舉證有困難度,因此需要看在場有沒有證人,或是否有人提供現場錄音、錄影,她就能作為提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