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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媚外制度扼殺本土創意,台灣建築尊嚴該覺醒了!

台中巨蛋體育館競圖首獎。 台中巨蛋體育館競圖首獎。 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

今年7月,台中市政府宣布台中巨蛋體育館國際競圖首獎,由台灣九典與日本建築師隈研吾拿下。公布後不久,台灣建築師呂欽文旋即在臉書發文,質疑隈研吾投標台中巨蛋的設計,根本與其在澳洲達令港、中國江蘇周庄及浙江千島湖等地的設計雷同。網路上甚至有許多評論,挖苦隈研吾只是「複製、貼上」,就可以在台灣拿下首獎。

儘管台中市政府出面澄清,這是「建築師個人風格」,沒有「複製、貼上」的問題。但8月8日《聯合報》罕見的針對建築議題發表社論痛批此事,認為台灣建築師已經淪為外國建築師的「買辦」。

對照早年日本新國立競技場設計工程的爭議,原本由知名女建築設計家札哈.哈蒂(Zaha Hadid)獲得首獎,日本政府都敢廢標,重辦比圖、重新檢討。筆者期許台灣有為的政府,也應有勇氣面對一個允許失敗的決策,否則,直到台中巨蛋5年後完工的這段時間,甚至在完工後,批評聲浪都不會停止。

台灣建築的自信心在哪?

筆者身為執業建築師,也曾經在公部門服務多年,站過業主的立場。我認為,除非台灣的各級政府和建築界能夠徹底覺醒,找回台灣建築的自尊,否則類似的爭議,往後還會不斷發生。

就如同聯合報社論點出來的問題,台灣重大公共工程一直存在著「不平等條約」。國內建築師只能拿到造價4~5%的設計費,然而各級政府在舉辦國際競圖時,卻把設計費提高到造價的13%以上,這種制度設計,明顯的歧視國內建築師,難怪國內建築師一直忿忿不平。

問題是,不止是政府想借用國外建築大師的光環,為自己的政績增加光彩,台灣的建築界也跟著墮落不振。為了拿下競圖,國內不少建築師,似乎也甘願放棄自己的核心價值,引進國外知名建築師合作,但是媒體報導的,永遠只是國外大師的光環,少有人知道本土建築師又貢獻了什麼價值與創意。外國的月亮比較圓,也難怪國內業者會被當成「買辦」。

本土核心價值消失了?

台灣的政府和建築界,都應該聽聽19世紀初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的忠告:「做你自己的主人。」這樣的思維甚至影響後來的法國總統密特朗,他為了「大羅浮宮大計劃」不惜親自主持會議,設計「玻璃金字塔」的建築師貝聿銘也為了理念,親上火線,說服法國人民。

反觀在台中巨蛋設計爭議延燒之際,我們只看到,台中市政府明明知道拿到的是「一稿兩投」甚至三投的複製品,卻仍欣然接受。至於台灣得獎建築師,只是派員宣揚外國大師理念,絲毫看不到台灣本土建築師的設計意識。

難道台中巨蛋「大甲藺草編」的理念,需要外國人來教我們嗎?如同設計台北表演藝術中心的國外大師,用「魯蛋豆腐」元素表現台灣的夜市美學,難道台灣的文化,只是那麼膚淺?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圖片來源:Wikipedia

也難怪,呂欽文建築師會批評:「難道台灣是建築沙漠,沒有自己的國家隊,外國人匆忙丟個東西,就當作寶嗎?」

找回台灣建築師的尊嚴

台灣人的自我認同正在大幅提高,在許多層面,都可以自豪的喊出「台灣No. 1!」可是,為什麼在大型公共建築,往往還是「國外大師No. 1?」難道台灣沒有優秀的建築師,能夠為台灣量身設計符合本土文化的大型建築嗎?

當然不是!王大閎在1966年設計的國父紀念館,結合了現代主義和中國傳統建築精神。高而潘在1980年代設計的台北市立美術館,用現代主義風格表現出傳統的四合院內涵。這些,都是本土建築師的經典之作。但是,為什麼現在的台灣,不論是公共建築還是住宅大樓,卻總是打著國外大師的光環?

王大閎1966年設計的國父紀念館。圖片來源:James. Kirk攝影。

高而潘設計的台北市立美術館,用現代主義表現出傳統的四合院內涵。圖片來源:準建築人手札

從制度面上,首先就應該廢除「不平等條約」,提高設計費,讓國內建築師和國外建築師站在同一個立足點上。現在各級政府的「變相國際標」,找到國外建築師配合,就可以提升設計費,存在著貶低本國建築師的莫名心態,這不叫崇洋媚外,什麼才叫崇洋媚外?再者,即使特別提高設計費,都達不到國外的標準,難怪國內建築師拿不出讓人驚艷的設計。

而台灣的建築師事務所為了拿下標案,寧可引進國外大師的光環,進行「虛而不實」的合作,退居二線,把超過一半的設計費拱手讓給國外建築師。更不用說,合作期間的修改設計,處處受制於「光環大師」,忍辱喪志,難以言喻。

風雨如晦,台灣優秀建築師淪落至此,怎麼對得起基本的專業職業尊嚴?想想王大閎、高而潘這些優秀的本土建築前輩,當前台灣建築界何時才能脫離外國大師光環的迷思,找回自己的核心價值?

改造制度面,找回尊嚴

筆者認為,台中巨蛋的爭議,正是黎明前喚醒台灣建築尊嚴的一聲槍響。台灣建築界應該趁此挺身而出,爭取制度上的改革。

第一,競圖評審委員應該嚴格把關,審視參賽的設計是否真的表現出台灣的核心價值、是不是真的為台灣量身打造。

第二,每位開業建築師都是通過國家考試的,競圖辦法的參賽條件應該廢除「業績資格」,改以降低競圖初賽的成本、廣納創意為原則,讓建築師用基本的構想及方案設計參加初賽,而不用花數十萬到數百萬元製作3D模型、動畫和透視圖。

第三,各級政府的大型公共工程設計費,應該從現行的4~5%,提高到10%以上,達到「國際競圖」的水準,才能激發更多台灣年輕建築師參加競圖,拿出優質的設計。

筆者衷心期待,有為的政府勇於承擔責任,戮力廢除台灣公共建築競圖機制中的不平等條約。如果台灣的民主、防疫能被世界肯定,台灣的建築藝術實力更應該被認同,打造台灣建築的軟實力才是正道。呼籲台灣的建築師:「做您自己的主人!」

(作者為法國國家建築師、巴黎UPA9建築博士、前板橋市副市長、1990年全國十大傑出青年得主、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副教授、現任中國留法比瑞同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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