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2022.03.29 05:58 臺北時間

【截肢女工2】勞檢資料曝光 這家大廠的職災紀錄原來有這些

看到大海小熙很興奮,她很想踩踩海水,但做不到,因為義肢不能碰水。
看到大海小熙很興奮,她很想踩踩海水,但做不到,因為義肢不能碰水。
小熙做過不少工作,她從小幫媽媽顧檳榔攤,假日跑工地賣飲料;她高中念幼保科,畢業後多從事餐飲工作,做過待遇最好的工作是竹科超商店員,時薪比基本工資多近10元。不過,她從未想過做工廠包裝員。前年8月,小熙上班第一天,主管便以人力不足為由,將她從原本應徵的文書助理調為拍照出貨員,前年底,又將她調為包裝員。公司允諾補足人力後會將她調回文書助理,但到截肢前,她從未如願。
小熙身上大大小小的傷,來自對工廠安全衛生環境一無所知。入職後,她從未接受過任何教育訓練,連風險較高的太空包包裝工作,都是跟著多她2年資歷的「前輩」邊做邊學。負責此案的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李文進解釋,小熙需要操作輸送帶等機械,至少應有6小時的教育訓練,華夏及生安明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訓練教育規則》第17條,雇主對新進勞工或變更工作內容的勞工,應有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一個大公司來講是不應該。」他婉轉地說。

管理缺失 遭重罰停工

小熙並非個案。根據職業安全衛生署公開資料,華夏近7年至少已發生4起嚴重職業災害;且多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第6條第1項,在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上,有機械設備或器具引起的危害,而被中區職安中心裁罰。員工教育訓練不足的問題,也不是第一次發生,2016年,華夏便曾因為缺乏員工教育訓練發生職災,該案甚至涉及勞工飲酒後作業。
更久之前的2009年,華夏甚至發生過一起死亡職災,起因於2名現場員工沒做好斷電,導致一名高姓工人被捲入高速混合槽,當場死亡。事發後2名員工被告,但最後華夏與家屬和解,全案緩起訴,因此判決書系統查無資料。
小熙被捲入輸送帶後第9天,中區職安中心前往工廠調查職災並實施職安檢查,再次發現華夏及外包商生安2間公司多處違反職安法規,並處以行政罰。生安因疏於員工教育訓練,及機械檢修未設置針對危害勞工安全的安全設備及設施,違反《職安法》,罰鍰3萬元;交付承攬的華夏則因沒有告知承攬人工作環境危害、安全規定等,擔負雇用共同勞工的工作聯繫及安全衛生指導,違反《職安法》,罰鍰12萬元。
中區職安中心主任李文進指出,他們目前處份華夏海灣塑膠廠局部停工。
2月18日,中區職安中心前往華夏工廠複查,成果仍差強人意。李文進解釋,小熙發生災害的輸送帶雖已取消自動功能,改成手動啟動,但工廠內其他3條輸送帶捲夾防護還是不足,對生安處以最重的30萬元罰鍰;華夏由於仍未完善承攬管理,被重罰15萬元外,部分產線則被要求停工。
「已經發生災害了,還是沒有改善,所以重罰。」李文進面露無奈,「我們3月14日開第2次復工會議,他們(華夏)管理跟設施還是沒有改善,說都有做,但紀錄沒有帶來。」依法,華夏這樣的大廠必須設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照理說職安管理應更嚴謹。
這是否代表中區職安中心過去的職安檢查有缺失?李文進強調,華夏是規模較大、且發生過災害、高風險的工廠,每年多次職安檢查。2018至2021年,他們對華夏共實施7次職安檢查,通知改善項目總計42項。小熙工作的輸送帶,發生意外前他們難以發現問題,「因為輸送帶基本上是正常運作,沒有檢修的話,人是不會上去的,沒有這方面的危害。」他強調職安檢查不可能放水,他從業35年,深知這是份救人的工作,至於為何小熙已經入職1年多、都未曾接受員工訓練,他則解釋:「2019年我們有通知他們改善教育訓練,2020年就沒有(通知)了…(因為)後來他們都有在辦,這位受傷勞工是新進的,可能有些新進的還沒有辦。」

職安檢查 長年缺人力

在有經驗的職安檢查員眼裡,小熙的截肢意外不難預防。年資15年的職安檢查員阿成(化名)看著事發影片憂心地說:「旁邊還有堆高機跑來跑去,又是另個危險,如果她是另外一邊被夾到,被堆高機撞倒,可能就沒命了。」他說,透過教育訓練、加裝防護設備、人車分道,都能降低風險,就算不想花錢更改機械設置,也可以加裝緊急停止裝置或連鎖裝置,「緊急停止裝置只是把按鈕變成一條拉繩,大概幾百元。連鎖裝置或許是架設一個雷射光閘,只要人經過就停,也是幾千元就有了。」即使成本這麼低,他還是碰過不少不願意加裝的雇主,「作業前要檢視功能正不正常,他們(雇主)主要怕麻煩,就在賭啊,賭人家沒事他就贏了,省了這個成本。賭輸了,那就大家來查。」
這場賭局裡,雇主的贏面總是比較大。勞檢人力長年不足、覆蓋率低。目前我國僅有579名職安檢查員,卻有140萬個事業單位。以李文進所在的中區職安中心為例,其負責的製造業、營造業及其他事業單位加起來近7萬間,但全中區僅有54名檢查員。換算下來,一名檢查員要對1.9萬名勞工、負責1,282間事業單位。全年無休,每名檢查員一天要查3間才查得完,還不包含複檢需要改善的違規單位。
工殤協會專員賀光卍指出,弱勢勞工的職災賠償金額普遍不高。(翻攝賀光卍臉書)
「一天基本要求是2個場次,但檢查員一直都不足、都過勞。我每晚10點多走,同仁都還在加班。我們去檢查《勞基法》(規定項目),結果(自己)都違反《勞基法》。 」李文進苦笑,檢查員是不受歡迎的工作,有時處分工廠,還會有人身安全危險,「很多人也認為我們怎麼罰這麼輕?但要處分都要有法律依據,要慎重,不然事業單位會訴願、提告,不管是訴願還是職災調查的作證,我們都要跑法院,一個工廠可以請3個律師,我們要自己準備答辯狀,檢查員有時會覺得,為什麼好像被告?以前有些檢察官、法官對我們檢查員不是很尊重。」
小熙的一隻小腿,掀開了勞檢制度的運作實況。長年協助職災勞工的工殤協會專員賀光卍就直言,勞檢員工作量大,薪資卻不高(約4萬元),「又是爹不疼娘不愛的單位,空有權力,長官卻未必支持,導致勞檢員流動率很高,專業難以累積,但勞檢員需要像調查人員的技術能力,如果找不到魔鬼的細節,怎麼抓得到雇主違法?」

公傷賠償 金額難衡量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良榮也說,以日本為例,勞檢員在培養階段就分為勞動條件檢查(例如工時)、職安檢查,前者需法律專業,後者需理工專業,「在日本,法學部學生的志願除了司法官跟律師,有滿多人想從事勞動檢查,他們稱『勞動基準監督官』,這個職業還被拍成連續劇,這在台灣難以想像,我們不重視勞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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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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