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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錦記廚房 - 我是隱世廚神【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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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李錦記(香港)有限公司 (“李錦記”)。
  2. 參加者必須年滿18歲及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身份證。
  3. 本活動的推廣期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以主辦單位之系統時間為準,並分為三階段進行。
  1. 第一階段︰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31日晚上11時59分
  2. 第二階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晚上11時59分
  3. 第三階段︰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
  1. 參加者同意免除李錦記就使用有關內容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 李錦記會依據參賽作品的創意和賣相及參加者所用的廚藝技巧,三項準則作基礎,每階段會選出最喜愛的20位參賽者,其中最優秀的5個星級作品會以帖文形式被發佈在李錦記香港Facebook專頁內,而該5位參賽者將有機會獲得價值港幣$1,000超市現金券。其餘15位被選中參賽者將有機會獲得價值港幣$500超市現金券。
  3. 得獎結果將於以下時段於李錦記香港Facebook專頁的指定帖文內公佈:
  1. 第一階段︰2020年11月13日或之前
  2. 第二階段︰2020年12月14日或之前
  3. 第三階段︰ 2021年1月15日或之前
  1. 得奬者將有機會獲邀參與日後李錦記的品牌活動。
  2. 主辦單位及其關聯公司的員工均不得參加是項活動,以示公允。如有發現將取消資格。
  3. 參賽者一旦提交參加表格,即表示同意授權李錦記將參賽作品及創意概念內所有相關資料作編輯、刪除、複製、存檔、傳輸、發佈及展示,作品牌或產品推廣用途。
  4. 李錦記(香港)有限公司保留一切有關安排之最終決定權並對本條款及細則保留最終解釋權。

 

【參加方法】

  1. 參賽者須填妥申請表格,並將參賽作品上載至表格內指定的網上儲存空間以供李錦記下載。
  2. 參賽者必須向李錦記提供真實而準確的個人資料 (包括手提電話號碼、電郵地址、身份證號碼首4位數字及Facebook個人檔案的用戶名稱),同時需就參賽作品附上名稱、食譜(需清楚列明當中所用的李錦記醬料)及影片下載鏈結。如所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正確,參賽者將會被取消資格。報名表格一經遞交,不得作出任何更改。
  3. 參賽者之參加次數及提交的影片數量不設上限;唯每名參加者於每階段最多只可獲獎一次。
  4. 參加者提交的影片內容不得提及任何李錦記以外的第三方品牌相關資訊,如有違反將被視作棄權論。
  5. 參加者必須:
  1. 「讚好」李錦記香港Facebook專頁,於專頁的指定帖文內「留言」並「標記」2位朋友
  2. 用李錦記醬料拍攝1段1分鐘以上的煮食影片
  3. 填妥報名表格
  1. 參賽作品的格式如下:
  1. 影片格式:mp4
  2. 時間長度:多於1分鐘
  3. 版面:須為橫屏(16:9) 及 沒有任何後製影片框架
  4. 影片標題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命名及提供其食譜

【得獎條款及細則】

  1. 若因得獎者登記之資料有誤而未能派送獎品,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資料一經登記後不可再作更改。
  2. 獎品將於得獎結果公佈後4星期內透過順豐速遞發送到得獎者登記時所提供的地址,運送範圍只限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地區不接受參與,並不設後補機制。
  3. 獎品一經寄出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將不會補發。如獎品因逾期未有領取而被退回,主辦單位將直接回收該獎品,而不會補發。
  4. 就獎品存放於順豐站超過免費保管期而引致的貨物保管附加費或重新安排由順豐倉庫運送到原有或新提供的地點而引致的任何額外費用,將由收件人自行負責。
  5. 獎品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售賣或轉讓。獎品一經寄出後,若有破損﹑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將不會補發。
  6. 如就比賽結果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7. 李錦記(香港)有限公司保留一切有關安排之最終決定權並對本條款及細則保留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