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週全薪產假、最長 14 個月育兒津貼──拆解德國優渥生育政策

14  週全薪產假、最長 14 個月育兒津貼──拆解德國優渥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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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爸爸媽媽加起來可以休最長 6 年的育兒假,那難道德國政府這麼佛心來著,這 6 年都會花錢養你,讓你照顧孩子嗎?

最近一年來,身邊接連有朋友跟同事升格當爸媽,讓我也有機會進一步一窺德國育兒假的廬山真面目──這個高賦稅國家的產假/育兒系統,即使在歐美圈都是以福利好備受推崇,不過實際情況究竟是如何呢?德國的父母通常會休多長的育兒假呢?育兒假期間的收入來源又要怎麼解決?下面讓我為大家一一說明。

14 週全薪產假,雇主政府共同支付

德國的媽媽依照規定一定要休產假(Mutterschutz),為了保護母親的健康,政府明文規定媽媽在產假期間完全不能工作。產假通常是產前 6 週開始,產後 8 週結束,是全長 14 週的「100% 全薪」產假。如果是早產兒,或者有問題的新生兒,這個時程會再調整。新手媽媽的產後 8 週產假,會被包含在育兒假內計算,值得注意的是,這 8 週媽媽會收到的是跟原本薪資一樣的產假津貼(Mutterschaftsgeld),而不是金額較低的育兒津貼(Elterngeld)。

產假期間,媽媽會收到產假開始前三個月的平均稅後收入,換言之,如果有一位媽媽產假前 3 個月稅後平均收入是 2000 歐元,產假期間她也會收到一樣的金額,也就是一週 500 歐元,產假共 14 週,總共會收到 7000 歐元。這 7000 歐元,是由政府跟雇主共同負擔:政府每天支付所有休產假的媽媽 13 歐元的產假津貼,如果媽媽每天稅後收入 13 歐元以上,也就是每月超過390 歐元,雇主有義務支付剩下的差額,作為產假津貼。

在上面這個例子中,政府在 14 週產假內一共會支付 1274 歐元,剩下的 5726 歐元則由雇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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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加起來可以放 6 年育兒假 (Elternzeit),真的有那麼好? 

孩子出生後,爸爸跟媽媽都可以各休最長 3 年的育兒假,父母加起來最長可以休到 6 年,可以分開休,也可以兩個人同時一起休。育兒假不會自動開始,必須在休假前 7 週以書面的方式提出,並註明休假的時間段,雇主不能拒絕。

在德國的新法規中,2015 年 7 月份以後出生的孩子,父母的育兒假可以最多拆成三段時間來休 (例如休幾個月再工作,工作幾個月再休),而且 3 年育兒假其中的 2 年,父母可以安排在孩子 3-8 歲期間休假。這也是我為什麼用「育兒假」而不用「育嬰假」說明的原因,因為Elternzeit 並不是只有孩子在嬰兒期間才能申請。

這樣的育兒假規定,聽起來福利非常好也很彈性,但是有一個殘酷的事實是,因為小孩 8 歲以前父母都還有可能休育兒假,尤其是媽媽會休的機率比爸爸高,因此當公司遇到改組或裁員時,第一波最容易被影響到、會被考慮裁員的,通常就是小孩在 8 歲以下的女性員工。

值得一提的是,拿到永久合約(unbefristete Verträge)的員工,在育兒假期間受到免裁員保護 (Kündigungsschutz),公司不能在員工休假時開除這些員工;但是當育兒假結束後,時有耳聞休完假的員工(尤其是申請較長假期者),被以其他理由開除,或者被降職、減薪。所以在自己或伴侶懷孕後,知會公司,並且跟公司有良好的溝通,還有對未來的規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如果是拿有限期合約 (befristete Verträge) 的員工,在申請育兒假的同時,合約不會被續約,也就是休假的同時也失業了的意思。我的德國朋友 A 是個最近剛生寶寶的媽媽,她就曾經鬆一口氣似地對我說,幸好她在發現懷孕的時候已經轉成了無限期合約員工,不然她的工作性質特別,需要高等教育但是職缺不多,真的很擔心生完寶寶之後要重新找工作的未來。

育兒津貼 (Elterngeld) 

前面提到,爸爸媽媽加起來可以休最長 6 年的育兒假,那難道德國政府這麼佛心來著,這 6 年都會花錢養你,讓你照顧孩子嗎?答案是──並非整個 3 年育兒假期間都會有育兒津貼。

在育兒假期間,雇佣關係暫停,公司不用再支付員工薪水,但休育兒假的父母會從政府那裡收到育兒津貼。育兒津貼的計算方法,是育兒假前 12 個月平均稅後收入的 65%-67% 歐元,至於是 65%、66% 還是 67%,則以你的收入計算,收入越高,拿到的比例就越少。不過育兒假的金額是有明文限制的──最少每月 300 歐元,最多每月不超過 1800 歐元。也就是說,就算你稅後收入很高,最多可以收到的育兒津貼就只有 1800 歐元;而如果你在孩子出生之前沒有收入,或收入很少,政府每月也會補貼你至少 300 歐元的育兒津貼。如果在孩子出生前,或出生後正在領取失業金的父母,育兒津貼的計算方式則有所不同。

那育兒津貼可以領多久呢?德國政府補助育兒津貼的時間是父母雙方加起來最短 2 個月,最長 14 個月,父母決定要怎麼休都無所謂──可以爸爸休 2 個月、媽媽休 12 個月,反之亦然;或者一人一半,一個人休 7 個月。既可以同時休,也可以分開休。

這段期間都會收到政府給的育兒津貼,而且政府付錢的時間僅限於孩子出生的前面 14 個月。也就是,超過這 14 個月之後的育兒假,本質上就跟台灣的「留職停薪」一樣,錢的部分要自己想辦法了。如果父母有一方休不到 2 個月,政府發放育兒津貼的時間則縮短為雙方加起來 12 個月。單親爸媽則自己一個人可以休到最長 14 個月 (有津貼),算是政府對單親父母的照顧。

要特別注意的是,前面也有提到,媽媽產後 8 週的產假實際上已經算在「育兒假」中了,只是這 8 週會收到的是產假津貼。所以實際上,一對父母可以收到的總津貼是 2 個月的產假津貼,再加上父母合起來最多 12 個月的育兒津貼。(如果父母一方休不到 2 個月,則變成收到 2 個月產假津貼,再加上 10 個月的育兒津貼)

另外,父母也可以申請把收到育兒津貼的時間延長到 28 個月,但是一個月只收一半的育兒津貼,端看父母覺得怎麼安排最適當。

舉例來說,如果爸爸休 2 個月的育兒假,在休育兒假前 12 個月的平均稅後收入是 3000 歐元,則這兩個月爸爸可以收到政府發放的每月 1800 歐元的育兒津貼 (3000 歐元的 65% 是1950 歐元,但是政府最多就只會給到 1800 歐元的津貼)。同時,如果媽媽休 12 個月(扣掉 8 週拿產假津貼,剩下 10 個月可以拿育兒津貼),媽媽的稅前平均收入是 2000 歐元的話,則這 10 個月媽媽可以收到政府發放的每月 1300 歐元的育兒津貼。如果爸爸要求育兒假期間,每個月只收到 900 歐元,而媽媽要求只收到 650 歐元的話,則政府可以發給這對父母最長 28 個月的育兒津貼。看父母雙方各休多久,決定可以領多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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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或多胞胎育兒津貼怎麼算?

雙胞胎或多胞胎的計算,則是看多出幾個孩子,每個月的育兒津貼就增加 300 歐元。而申請育兒津貼也是有收入限制的:如果父母年收入總和超過 50 萬歐元 (約年收入台幣 1750 萬) 或有一方家長年收入超過 25 萬歐元 (約年收入台幣875萬),則政府會認定你們口袋夠深,就不會再發放育兒津貼了。

至於被收養的孩子,從養父母或同性伴侶把孩子帶回家的第一天起,同樣可以申請每個家長最長 3 年的育兒假跟育兒津貼,其他規定跟親生的孩子一樣。只不過休育兒假跟領津貼的期限只到被領養的孩子滿 8 歲以前,孩子 8 歲以後就不符合育兒津貼跟育兒假的申請標準了。 

下篇:強調性別平等、生育津貼豐厚──為何德國爸爸休育兒假的時間仍然不長?

參考資料:德國聯邦家庭事務、老年、女性與青年部--育兒假

執行編輯:邱佑寧
核稿編輯:關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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