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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2021-04-27 22:26:00

康文署擬告東方昇︰研究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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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海濱音樂噴泉耗資半億興建,但啟用至今已兩度損壞。康文署於25日不點名批評毛記電視的東方昇在噴泉嬉水區內嬉水時使用梘液,呼籲市民使用遊樂場地設施時要著重公德,不要對他人造成妨礙或滋擾。(相關新聞︰https://bit.ly/3dM62Bx)

及至今日(27日)晚上九時,康文署再發聲明,稱現已關閉音樂噴泉及互動嬉水區以進行徹底清潔,並研究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以追究責任。

康文署引用第132BC章《遊樂場地規例》,指任何人在遊樂場地內時,不得作出擾亂秩序及不雅的行為,而衣著方面則須恰當;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妨礙、騷擾或煩擾任何其他正在恰當地使用該遊樂場地的人;任何人不得在任何用作美化環境的湖、池塘、溪澗或水中沐浴、涉水或洗濯。任何人違反條例,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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