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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科技的十條提醒事項(一):科技不能決定社會

〔思考科技的十條提醒事項系列前言〕這是一個充滿科技的時代,科技議題佔據報章雜誌與網路媒體,各種分析、評論、與見解,眾聲喧嘩。要如何思考科技與我們、與社會的關係?我們究竟是科技的主人或是奴隸?好的科技應該長成什麼樣子?或者,科技到底是什麼?在浸淫科技與社會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與技術哲學(Philosophy of Technology)領域十五年後,我發現有些觀點是很好的思考工具,而有些觀點帶來的限制遠多於啟發。因此,我嘗試整理出「思考科技的十條提醒事項」,每月一篇逐步推出,希望有助於我們洞悉科技發展與當代社會的交纏,同時避免陷入過度樂觀或悲觀的思考誤區。

我們很難用科技決定論來解釋社會的變化,就像汽車花了50年時間才取代馬匹,成為人們的主要交通方式。 我們很難用科技決定論來解釋社會的變化,就像汽車花了50年時間才取代馬匹,成為人們的主要交通方式。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科技的力量很強大,讓我們常常覺得,科技能夠決定社會的走向和趨勢。換句話說,科技跑在前頭,而社會在後面追趕。這種觀點很直覺,也因此很有影響力,歷史學家或社會學者稱之為「科技決定論」(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

科技決定論有各種版本,彼此之間略有差異,但共享著同一核心:科技發展有其固定邏輯,如同產品的改進與迭代,總是朝向與逼近「最佳解」,因此人類社會必然會隨著科技發展變得更方便、更快速、也更有效率。從商業的角度來說,這意味著,只要科技夠好,自然會被大眾喜愛,打開市場是遲早的事。

回到汽車剛發明的那個年代……

如果我們問「為什麼汽(油)車成為現今的主要交通方式?」科技決定論者會這麼回答:答案再簡單不過,因為汽車平穩舒適、速度快、性能好、還可以長途通行。對科技決定論者來說,汽車的技術層面和含量遠遠超過馬匹(和馬車),理所當然會取代牠們,毋庸置疑。

不過,事情比科技決定論者所說的要複雜許多。如果我們回到汽車剛問世沒有多久的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我們不會看到當時的倫敦人或紐約客敞開雙臂歡迎汽車。固然,和汽車相比,馬糞是個惱人的問題,但在其他事情上,汽車並沒有好到哪裡去。

駕駛在馬匹行走的石子路上,汽車帶來的感受只能用「顛簸」來形容,而在馬匹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的19世紀末,平滑的柏油路實屬少見。再者,如果你/妳想探險的話,騎馬可進入甚至暢遊荒山野嶺、鄉間泥道,但汽車在這些地方毫無用武之地。如果你/妳想要「行動自由」的話,找匹馬,不要找台車。

的確,汽車速度快得多,但當時人們對汽車的速度其實抱怨多於稱讚。尤其是女性,覺得汽車只是為了滿足男性的競速欲望罷了。何況,當時路上還有行人和馬匹,呼嘯而過的汽車只會製造驚嚇和尖叫。此外,汽車每次發動都要熱車,而且根據計算,馬車的能源效率很可能高於汽車三倍不止。

對於花費大量時間通勤的現代人來說,很難想像沒有汽車到底要怎麼上班上學,又要怎麼回到家裡,但 19 世紀末的倫敦和紐約全然不是今日所見的巨大城市,只要走路大約30分鐘就能離開最繁榮的市中心,而人們居住和工作的地點大多也在徒步可及的距離範圍。顯然,長途通行不是什麼必要需求。

此外,相較於四處都有用於拴住馬匹和補給飼料的「停馬場」,當時可以稱得上是「加油站」的地方少之又少,因此多數時候,汽車能跑的距離相當有限,很難夠稱得上「長途」二字。

現代人眼中汽車的種種優點,在當時都不存在

綜合以上幾點,我們不難看出,技術決定論者讚賞汽車的各種優點,在汽車問世的前期不僅僅沒被大眾「看見」,甚至可以說根本「不存在」。相較之下,馬匹好用得多,而且,如果考慮當時的就業市場,與馬相關的各種行業盛行,車夫、馬夫、馬車生產商、馬廄管理員……等數量龐大,大多數的人都不想因為汽車而失去「頭路」。

如果細想,馬匹其實還有個巨大優勢:牠們可能是最早的「自動駕駛運具」。對於熱愛下班後到酒吧來一杯的倫敦人與紐約客來說,能讓他們喝得醉醺醺還能安全回到家的,是馬匹而不是汽車。「老馬識途」並非隨口胡謅,實際上牠們的表現可能不輸給目前的特斯拉(Telsa)。

簡言之,比起馬匹,汽車其實沒什麼吸引力,市場在哪仍是未定之天。為了拓展汽車買氣,1899 年時,甚至有個名為Uriah Smith的發明家,申請了一個如今看來十分荒謬的專利:有馬的無馬車(Horsey Horseless)。這台車子之所以「沒馬」,是因為它是汽車,而「有馬」則是因為……車子的前半部裝了用木頭精雕而成的馬頭!

1899 年時,名為Uriah Smith的發明家,申請了一個如今看來十分荒謬的專利:有馬的無馬車。圖片來源:Google Papent

這個發明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汽車能夠「融入」當時以馬為主的交通環境,至少馬匹不會因為路上的鐵皮怪獸──汽車──而飽受驚嚇。這個設計究竟有無量產,我們不得而知,但就算有,也不難預見其失敗,畢竟馬辨識同類的方式,是「用聞的」而不是「用看的」。

汽車花了50年時間才取代馬匹,成為人們的主要交通方式。「有馬的無馬車」不只顯示汽車有多難與馬匹競爭,也透露當時人們有多不信任汽車。最終汽車何以勝出,有許多不同的說法與史料,但無論如何,技術不會是唯一的原因,甚至也不是主要的原因。

我們很難用科技決定論來解釋社會的變化,同樣的,想讓當前社會持續改善和往前邁進,我們也應該避免科技決定論式的思考。畢竟,科技進步並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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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嗑雞肉飯但不愛美乃滋涼麵的嘉義人。學術興趣一路從原子科學轉向歷史再跑到社會學最終落腳哲學。荷蘭 University of Twente 技術哲學博士。專欄的核心理念是「設計技術=構成社會」,既觀察社會與科技的相互形塑與滲透,也思考人類與技術共組永續未來的可能。寫作基地:社技哲學.TECHN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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