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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人事案 趙少康︰修法防萬年委員 由藍營推薦3人、白營推薦1人

2024/02/14 14:58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主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及第10條修法,避免「萬年委員」及無法議決議案的情事。(記者林欣漢翻攝)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新國會開議後,將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案,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日指出,他主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及第10條修法,避免「萬年委員」及無法議決議案的情事。

趙少康指出,他之前曾建議NCC委員應該由各主要政黨按立法院席次推薦,依照目前立法院席次,國民黨應該推薦NCC七名委員中的3席,民進黨推薦3席,民眾黨推薦1席。但因現在NCC有3名由民進黨推薦的委員,任期到後年的7月31日才任滿,所以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的4名委員,應由國民黨推薦3名、民眾黨推薦1名,使NCC的七名委員達到3:3:1的比例,這既符合NCC委員會多元化的要求,也呼應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民主大聯盟」的精神。

趙少康表示,如果賴清德想要獨佔NCC委員的提名權,以方便其獨家控制廣電媒體,而不願意接受國民黨及民眾黨的推薦,國民黨及民眾黨只能否決賴清德送到立法院的提名人,送一次否決一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5項規定,「本會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不受第一項任期之限制」;對此,趙少康說,所以如果賴清德堅持即將到期的4名委員不請國民黨、民眾黨推薦而被立法院否決時,現有的7名委員可以繼續運作,變成「萬年委員」。

趙少康表示,為了防止賴清德的專斷,立法院應該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5項為:「本會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或提任未能通過立法院之同意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即應終止不得延任。」

另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會議之議決,應以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趙少康指出,如果立法院不同意賴清德送來的委員名單,則7月1日以後,NCC只剩3名原來民進黨提名的委員,不過總額7名的一半,不能議決任何議案,NCC委員會形同廢除,失去功能。

趙少康表示,如果民進黨故意曲解法律,硬要說「委員總額」以現存委員或出席委員數目為準,那他認為該法條應修正為:「會議之議決,應以委員總額七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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