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挪用客戶催收款 元大銀遭罰400萬元

銀行違規案例再添一樁,這次竟是因為行員好賭惹禍。元大銀行今(14)日遭金管會懲處400萬元罰鍰,主因是有行員沉迷線上賭博,挪用客戶所繳的償債款項,金額合計約288萬元。此案也是銀行行員挪用客戶催收款遭到處罰的首例。

據瞭解,此案為元大銀行自行清查發現,違規行員於2018年開始任職於債管部,因沉迷於線上賭博竟然鋌而走險,於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一共挪用46位被註記為呆帳客戶者償還給銀行的款項,違規時間約2年8個月。

金管會表示,此案是銀行員挪用客戶催收款項被罰的第1例,元大銀行對於呆帳催收設有內部電話,違規行員未循此道,而是直接提供自己的手機號碼及自己的存款帳號給客戶,讓客戶把償債的款項直接匯進自己戶頭。

另外,元大銀行鼓勵呆帳戶還款,償還的金額越多,客戶獲得的協商條件越優惠,但違規行員並未提供客戶此訊息,還利用這項機制,將客戶每個月償還的款項累積成一大筆錢後,再一次清償給銀行,等於將銀行給予客戶的好處據為己有。

金管會指出,元大銀行的催收作業,從聯繫客戶協議還款方案、申請呆帳案件減免額度,到通知客戶核准額度與繳款帳號等,都由同一名催收人員辦理,欠缺牽制機制,違規行員雖有監督的主管,但未發揮監督的功能。

目前元大銀行已經進行追溯,這46名呆帳戶的款項進到違規行員帳戶之際,視同對銀行做還款動作,相關的利息必須重新計算。同時,元大銀行向檢調單位報案,刑事部分將由司法單位處理;民事部分,違法行員已經把288萬元補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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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認為,此案是元大銀行接到客戶反映之後,馬上進行全面清查,快速完成,也將相關債務人的帳務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處理妥善,且此案挪用的金額,對比過去發生的理專違規案件並不大,跟其他案件比較,處罰400萬元應為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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